发布日期: 2018-12-13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在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下,评标是确定建设施工企业的重要环节。评标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是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在此过程中,评标专家掌握了中标结果的最终决定权,出现专家权力寻租现象。为此,在现行的招标法律法规内,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措施防范专家权力寻租。
举措一:改革专家抽取,实行“回避制”。建立“双随机”专家抽取制度,开标后由业主单位负责人采取抓乒乓的方式随机抽取交易中心抽专家的工作人员,再由被抽中的中心工作人员去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强化了抽取专家信息保密。实行专家回避制度,凡是50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2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不抽本地专家,防范专家“被勾兑”。
举措二:修改废标条款,剔除“选择题”。发改、住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在废标理由中筛选出属于重大偏差的作为废标条款,按照专家只能依据客观做“判断”不能凭借主观做“选择”的思路,对废标条款进行多次梳理认定,并通过评标软件固化废标条款22条,评标专家只能在固化废标条款中进行客观判定,且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评标专家认定同意后方能废标,其他细微偏差,专家不得废标。
举措三:改进评标系统,坚持“三公开”。一是分类编制并公开国家投资建设工程房屋和市政、交通、水利、土地整理、监理等五类电子化招标文件范本,投标企业按电子化模版制作投标文件,减少了投标人因标书格式不规范而被废标的现象发生。二是在遂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固化的废标条款,让投标人知晓专家评判标准,并改进完善评标系统,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表册置于电脑统一页面,专家对照废标条款,逐一进行进行评审。三是及时公开资格评审、形式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响应性评审、商务标评审和不合格投标及废标情况等评审内容和评标结果,让投标企业知晓在哪个环节由于何种原因而废标,接受投标企业对评标专家评标情况的监督和质疑。
举措四:锁定评标流程,杜绝“回头看”。制定规范的评标流程,以程序管控体现公平公正。电子评标过程分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响应性评审、商务标评审五个步骤,评标专家须依次完成前四步评审后,计算机辅助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且评标过程不可逆,防止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回头查看投标文件中的暗记提示而产生倾向性,有效解决了评标专家因个人因素左右评标结果的问题。
举措五:推行分段评审,避免“人情分”。对评标阶段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实行分段评审。专家在评商务标时,就无法浏览技术标,反之评技术标时无法浏览商务标,避免专家因个人因素打出“人情分”,影响评判的公正性。
举措六:实行全程监控,安装“电子眼”。建立桌面监控系统。专家评标过程中除了传统的音频、视频监控外,还实现了对每位评标专家电脑桌面的实时监控,评标专家在电脑上的所有操作都被记录保存并反映在监控室电脑上,监督人员可实时监督查看评标环节、评标进度、评标结果。建立语音交流系统,一方面在评标现场对专家实行分区隔离;另一方面引进科技语音交流系统,全过程、无盲区记录专家语音交流信息,使评标过程全程可查可追溯。建立网上监督平台,开通电子监督系统。市纪委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特有权限登录系统,可实时查看评标过程,同时实行痕迹管理,全程录音录像和刻盘保存,可查看追溯。
举措七:采用随机抽取,实行“抽签法”。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技术不复杂的常规项目,实行固定价,由招标人对投标企业及管理团队资格、诚信记录进行初审,专家对符合性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企业候选人,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企业。
举措八:推进异地远程评标,防止专家“被勾兑”。今年以来,多次与省中心和相关部门协调,探索推进异地远程评标,抽中专家到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对其他市州的项目独立评标工作,切断标前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有效信息对接,促进专家评定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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