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2-14 来源: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根据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工作部署,在参考相关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淮南市公管局于2018年初制定印发了《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体现由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逐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的发展工作。
健全制度,推动工程总承包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提倡的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原则,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等工作部署,在国家、省等出台的暂行规定、指导意见、若干意见等指导下,出台《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配套制度与政策,起到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投标活动作用,引导工程总承包招投标活动良性发展,推动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在地区的运用。
市场主导,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投标
《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招标人(建设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特点、需求及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等要求,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明确招标人(建设单位)是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实施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分包、过程管理等作出要求,通过市场主导,促进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的推动。
实施运用,形成一定示范效应
在2018年中,淮南市部分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招标人)的需求及项目特点,积极采用了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如淮南市山南十四小十五小十六小项目、曹岭湖中学建设项目、国烨新城项目等项目均采用了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特别是淮南市山南十四小十五小十六小项目,均已投入使用,完善了山南新区的城市功能,满足山南新区人民教育需要起到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起到示范工作。
推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将设计、施工、采购结合成一个整体,能充分发挥总承包企业的积极主动性,有效解决设计和施工脱节问题,实现了设计、采购、施工的合理搭接和交叉,能够确保质量和进度,加快项目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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