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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发挥信用承诺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

发布日期: 2018-12-18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荆门市公共资源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发挥信用承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作用,全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切实增强信用效能。

  建立承诺制度。建立并落实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即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在进场交易前,必须作出公开承诺。今年以来已签定承诺书7000余份。

  统一承诺文本。主要是做到“两统一”,即统一文本格式,招投标承诺书统一使用省局模板;统一文本内容,做到“四项承诺”,承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承诺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承诺如果有违法失信行为,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等。

  公开信用承诺。近年来,我局十分注重信息公开工作。将4400多家网员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企业五大员等50000余条信用信息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直接运用在评标过程中,加强企业对自身诚信信息的重视程度。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对接,建立“招标、中标信息”和“标后履约信息”的双向通报机制。对6家串通投标企业和11名不严格履职专家分别给予了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信用中国、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电子系统、双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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