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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推行“预公示”制度显成效

发布日期: 2018-12-25     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今年3月份,宁波市北仑区交管办出台了该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暂行规定,明确凡在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且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性价比法或创新评标办法的工程施工、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服务招标项目,及其他类公共资源、招标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物资或服务招标项目,在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备案招标文件前,要在北仑区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招标文件,征求社会公众和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并接受监督。通过“预公示”制度,避免招标文件中出现倾向性、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开放竞争奠定基础。“预公示”制度出台后,防堵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漏洞,投诉件从去年的11个锐减到今年的2个,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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