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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日期: 2018-12-28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11月,为市政府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6个科1个事业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9名。经过10多年的发展,规模逐步壮大、体系不断健全、服务更加优质。办公场地由600平方米增加到6000平方米,入驻部门和单位从39个增加到57个,窗口工作人员从70余人增加到近300人,年接待办事群众从过去几万人次上升到百万人次,年均办件量从过去几万件增加到上百万件。目前,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426项,平均每天接待办事群众5000人次以上,按时办结率保持100%。

  一、主要成效

  (一)推行“一窗受理”,实现行政审批“受办分离”。2017年6月1日,乐山市本级正式运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年底前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也相继完成“一窗受理”改革。新模式带来新变化,受理窗口由原来的22个减少到7个,工作人员由50人缩减到14人,188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一窗受理”办理。“一窗受理”运行以来,日均受理企业、群众办件80.9件,按时办结率100%,实际办理提速到89.19%。

  (二)落实“全程代办”,竭力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组建230人的代办队伍,建立进度、问题、落实“三本台账”,为全市“挂图作战”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金牌企业项目提供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去年以来,共代办服务重大项目212个,涉及投资金额4178亿元,为保证重点项目如期开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试点“标准化”,打造“乐山版”政务服务品牌。2018年6月1日,“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评估验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将政务服务工作整体纳入标准化管理,构建起涵盖市、县、乡、村的“四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制订并发布区域性地方标准6项、内控标准632项,形成了覆盖59个入驻部门窗口的4大支柱体系、17个子体系,取得明显的试点成效。

  (四)创办“市民讲堂”,让群众企业办事更明白。开设“市民讲堂”,组织长期从事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窗口业务骨干,针对群众办事的“堵点”和“痛点”开展培训,集中辅导“教会群众办事”。“市民讲堂”坚持每周一讲,始终把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作为重点。目前已举办32期,近2000名企业人员和群众参加辅导培训,有效提升了办事材料“一次性合格率”,为群众企业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创造了条件,开办以来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

  二、存在问题

  (一)体制机制不健全。政务服务机构成立以来,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如天津滨海新区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成为“全国翘楚”;宁夏银川推行“一个窗口、一枚公章”,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发展之路;我省武候区、新津县等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但国家层面至今缺乏专门的机构统筹政务服务制度机制顶层设计、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

  (二)信息化建设滞后。涉及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的网络有省网、市网、部门专网,由于技术、安全等原因互不相通,造成同一事项既要在部门、系统专网上办理,又要在省、市统建网上办理,办事不便、重复录入等,给申请人和工作人员造成很大负担。

  (三)政务服务事项不统一。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造成事项数量、名称、申请材料、内容和格式、办事流程等都不统一,办事不规范,申请人前期工作难,存在反复跑审批。

  (四)两集中两到位落实难。有的部门“三定规定”未将行政审批职能从内设科室集中到行政审批科,有的部门多个科室负责行政审批,有的部门行政审批授权不到位,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现场办结率低,不出中心即可办结事项少,体外循环问题比较突出。

  (五)政务服务场地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市政务服务中心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已没有拓展空间。目前省内大部分市州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都已建成或正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乐山市政务服务场所已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更加落后于江苏、淅江、广东、武汉等政务服务先进地区。配套功能不齐全,办证大厅拥挤不堪,群众办事停车难,反映非常强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只进一扇门”的要求,市政务服务大厅入驻事项集中度不高,涉及群众最多的、最相关联的车辆管理、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事项多数没有集中到中心办理。

  (六)政务服务队伍业务能力不强。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业务主管部门,基层没有一支专业化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队伍,特别是市县两级审批人员和审批事项很难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人员身份复杂,队伍不稳定,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激励机制不健全,窗口岗位服务人员晋升机会和空间渠道不畅,岗位奖惩政策不对等,缺乏明确的激励措施和管理手段,严重影响政务服务人员积极性。

  三、措施建议

  国家和省级层面:

  (一)明确职能,理顺政务服务机构管理体制。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从国务院、省、市、县统一设立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筹管理“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

  (二)坚持标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全覆盖。按照“三级四同”要求,由省级牵头,将所有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通过细化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信息要素,彻底取消“弹性事项”、“隐形材料”,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能办事”,提高办事材料的一次性“通过率”,真正让“只跑一次”落地。

  (三)互联网+,打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从国家层面强力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国家工程,打通部门业务网络和数据专网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共享。打造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电子化网办事项全覆盖。建立健全电子证照数据库,真正实现全程网办。

  市级层面:

  (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场地建设。一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对比全省其他市(州)做法,特别是政务服务先进地区经验,结合乐山现状,建议加快选址新建(或改扩建)市政务服务中心,按“市民之家”定位,以“只进一扇门”为服务目标,规划布局,力争早日建成,方便群众。二是着力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加快网络建设,强化自助服务终端等设备配置,将公共便民服务向最基层延伸,切实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五)强化“两集中、两到位”落实落地。一是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实现全市各级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全部设置行政审批科,审批职能整体划转,审批人员按需配置,整体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二是由行政许可部门分管领导兼任行政审批科科长或首席代表,利于权力划转和工作协调。三是由市审改办(市委编办)牵头,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违反两集中两到位的行为严肃查处。

  (六)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2018年底,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现二手房交易“一窗受理”,并以此向更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便民服务事项延伸,逐步覆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

  (七)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借助机构改革契机,通过调整补充编制,在2018年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全部由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承担(行政或事业编制),彻底实现行政许可“受办分离”。二是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手段,为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提供管用可操作的组织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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