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1-10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党的十九大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湖北长阳公共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改革,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创新落实促进发展举措,实现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有机统一。
做好“加”文章,让企业活力强起来
一是根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变化,与时俱进废止了《县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了《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为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规范指导。二是修订出台《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强化企业安全、稳定、诚信等底线,激励企业诚信经营、做大做强;强化企业社会贡献力运用,在宜昌市首创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时,对上一年度在长阳纳税总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直接加分奖励。三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用足用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至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等优惠政策。四是公开招标确定我县协议供货与定点服务商69家,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打好“减”法牌,让企业负担降下来
一是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5月起对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打7折”,从6月起对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不再收取信息服务费,仅2017年下半年就为企业减负40余万元。二是从2017年6月1日起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由原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发放改由县政府采购中心发放,并规范了发放标准和范围,每年节约资金20余万元。三是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从项目报建备案、开评标到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全部实现无纸化、公开化,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防范了交易风险,为广大投标企业节约了标书制作等大笔费用,我县自2018年11月14日首推全流程电子化以来,仅运行1月就为投标企业节约成本30余万元。四是落实《县财政局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12月17日起,对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创优“软”环境,让企业发展快起来
一是服务企业开办“一窗办”,在政务服务大厅3楼整合不动产、税务、房产等部门力量,打通信息壁垒,重制流程、扫码支付,实现“只进一扇门、只对一个窗”,10分钟办好《不动产登记证》;实行商事登记“双告知一承诺”、“审核合一”,实现“一窗办、一次办”,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压缩50%以上。二是推行局长(主任)驻窗制,27名单位“一把手”今年下半年来“零距离”服务企业群众500余人次,解决大批行政审批堵点、难点和痛点。三是设立企业开办窗口,无缝对接服务重点招商企业,畅通“绿色通道”全程帮办,实现“企业零跑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18家重点企业在中心的帮办服务下,全部落地运行,“店小二”首席服务获多方肯定。
改革没有终点,服务永不止步。今后,长阳公共资源局将时刻敏锐关注上级“放管服”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变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精神,全力打造宜昌市最好最优的营商环境,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为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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