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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政府集采目录及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11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日,财政部引发了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暂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执行,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再行调整。

  通知原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9〕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经国务院同意,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暂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执行,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再行调整。

  财 政 部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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