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1-17 来源:中国平顶山网站
日前,从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平顶山市开始实行优化后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进一步转变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在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之前,采购人在网上申报采购项目时需要财政部门的各相关业务科室对资金进行逐一审批,采购部门逐项点击确认后才能完成采购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流程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全自动化操作,改变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申请审核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自动备案;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全年实施计划,年初须由同级财政局有关科室进行审核、确认;采购人依据全年实施计划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报送政府采购日常实施计划,并依法确定政府采购方式,系统自行产生政府采购编号,完成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采购单位即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的日常政府采购活动不再由财政局有关科室进行资金审核审批;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将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各种采购方式的法定适用条件等嵌入流程管理,实行系统自动核对。
平顶山市今年推行的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可最大限度地实现采购人与采购活动零距离、供应商低成本、采购监管全透明,进一步实现高效采购,开启全面电子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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