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1-30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曹三连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曹三连】建设“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同努力的目标,然而,公共资源交易牵涉众多利益,各类矛盾充斥,违法乱象多发,交易平台成为违规乱象“漂白”的温床。
因此,必须聚力“制度”“科技”两大抓手,遏制违规乱象。制度是市场规则的表现形式,科技是制度落实的载体。通过制度设计防范漏洞、优化流程、控制风险,借力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程序堵塞漏洞、固化流程、防控风险,用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使交易过程可溯可查,让交易结果公平公正。
拓展信息公开,强化信息保密
公开招标,要经历投标报名、标书下载、保证金缴纳、手续资料验证等环节,各交易环节均存在投标人信息泄露的潜在风险。信息泄露虽然有业务操作难以避免的客观因素,但更多是主观行为为围标、串标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具体信息公开过程中,也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完整、不醒目、效率低、时效差等问题,使得公开监督缺乏有力支撑,信息公开成了摆设。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规定,各地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不断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要建立“谁发布、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机制,确保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等信息合法合规、及时有效。信息发布系统的设计运行要以制度流程为抓手,固化发布内容和流程,强化发布审批功能,从而确保在交易系统发布信息的业主单位和中介代理机构依规操作。
根据相关要求,投标报名信息应在开标前严格保密,然而在交易过程中,行业单位或代理机构以投标人资料备案为由,人为地将信息泄露给某些利益主体,信息保密实际上是一纸空文。因此,不仅要制定完善的交易信息保密制度,还应通过软件设计,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开标前保证金查验、资格认证锁定、资料信息备案等任务,直至开标时由招标人、监管单位、代理机构三方在投标人见证下进行解密,从而让信息保密落到实处。
建立评议制度,择优公平选取
代理机构是整个交易过程的主体操作者,代理机构的优劣直接影响交易结果和质量。一方面,代理机构对法规政策制度熟悉,“便于”从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分规则、产品参数等入手,使整个招投标程序在“合规”的前提让有限的人参与或指定的人中标,让市场各方“心服口服”。另一方面,某些代理机构自身业务能力和从业素质不高,可能故意泄露招投标过程的保密信息换取利益,更有甚者左手拿投标人的手续投项目,中标后收取额外报酬,右手拿代理机构的手续做中介。这样的代理机构不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不为业主项目质量考虑,对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规则没有心存敬畏,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害群之马。
因此,必须建立业主单位确定代理机构选择程序,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但代理机构选择上可通过市场调查、服务对比等方式慎重选择,代理机构选取责任由招标单位承担。
综合监管单位和行业监管单位可通过对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和招标代理行为进行评判、评价,并公开结果;对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违反诚信的,建立“黑名单”,鞭策代理机构提升自身业务能力,适应市场竞争,同时为业主遴选代理机构提供依据。
实行鉴证复议,保障公平公正
由于整个交易过程中,投标人处于被动地位,即使遇到不公正待遇,按照政策规定也只能先向代理机构或业主单位质疑,再向监管单位投诉,且无论结果如何都会影响投标人后续投标声誉,在这样的情况下,投标人往往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默认潜规则来保证自己今后的业务不受影响。
再者,招标文件中各类规定的评判标准皆由代理机构制定、业主单位认可、监管单位审核通过,究竟公平性如何很难评判,规则标准一旦制定则只能按照标准评分,评标专家只能单纯执行评标标准,其专业素养无从体现,作用难以发挥。
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建立一个鉴证复议的专业职能机构尤为重要,该机构熟悉政策制度规则,独立行使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进行评判监督,使交易各方主体不同的质疑投诉有地方鉴证,并将鉴证结果报送具体行业监管单位再进行处理。
强化信用惩戒,违规处罚有据
有序的市场竞争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之上,信用缺失、失信行为得不到有力惩戒的市场难以正常有序运行。各地应当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加大违规成本,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使得人人讲信用,市场讲规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和“孤岛”。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形成守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提高失信代价,真正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
在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平进程中,应不断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守好“前门”、堵住“漏洞”,形成“不让为”的保障机制、“不能为”的运行机制、“不敢为”的监督机制。同时,要着力提高效率,依靠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现电子化交易平台共享互联,不断提高交易效率、服务效率,节约交易成本,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最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
加快数据分析,挖掘违规线索
市场竞争的核心是公平公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服务平台,要加强各类机制,保证市场主体依规运行,在统一的规则基础上进行自由竞争。
受围标串标隐蔽性强、查证难度大等因素制约,各地围标串标屡禁不止,形式五花八门,交易市场信用缺失,给市场主体造成不围标串标便无法中标获得项目的恶劣影响。围标串标的低成本、高收益性,使得投标人不择手段进行围标串标,加之查处难度大,真正处罚的少之又少,更让围标串标有恃无恐。
当前,各地积极采取信息化技术,提高招投标信息的透明度,促进招投标参与各方的信息对称,无论是交易过程还是监管服务,所有操作留痕可追溯,对违规操作可以实时预警,实时防控。例如,电子服务评标系统自动筛查不同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台电脑制作;监管系统设置监控点,自动预警纠错或提醒;大数据分析系统分析市场主体关联度,提供可靠线索,这些创新技术的应用都将有助于减少恶意围标、相互串标、专业陪标和资质租借等违法现象。
作者介绍:甘肃省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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