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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趋势利好,深化改革转向规范市场运行

发布日期: 2019-01-31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何俊军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何俊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经过三年多的持续推进,国办发〔2015〕63号文件设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站在新的转折路口,既要总结成绩、坚定信心,也要剖析问题、坚定前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进入啃硬骨头的深水区,促进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老问题和新矛盾亟待破局,改革重点将由“平台整合”阶段转向“规范市场”阶段,高质量发展导向鲜明。

  “四块短板”有待补齐拉长

  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虽然持续深化,但仍未脱离“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还存在一些“掉链子”的环节和短板问题。其中,至少存在四个方面的薄弱问题,需要各地全力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

  法制化建设短板。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同时运行着分属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多部法律,而公共资源交易本身却缺乏综合法律的支持,尤其是现行法律之间以及部门规章之间有的在互相“打架”,让基层操作困惑不已。可以说,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是一个实践先行、尚无立法的改革探索,有的甚至还突破了现行法律,但由于有违“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始终是一大痛点。国家层面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立法需要酝酿多时,难度很大,当前亟须对现行法律进行释疑和修订,以适应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需要。

  信息化建设短板。信息化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重要手段。尽管从国家到各地的“一网三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如火如荼,但因为起步不同、规则不一、定位各异,各信息平台在纵向和横向上都难以互联互通,在专业单项交易系统的电子化程度和管理功能上,整体的信息共享联动、服务条件还比较落后,电子化建设和辅助系统开发任重道远。在CA互认上,缺乏国家层面的数字认证共享基础技术。一些交易领域没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流程电子化,仍在实行电子和纸质并行的“双轨制”,无法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智汇交易数据短板。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信息数据资源散落在各部门各地区,信息“碎片化”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各部门之间的行政体制壁垒,使“数据孤岛”难能彻底打破。加上各部门各地区的数据平台与国、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在技术上尚未兼容,导致交易数据聚合不够,且随着交易数据量越来越多,交易数据的储存压力陡增。此外,交易大数据的运用和价值挖掘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怎样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的海量数据挖掘内在规律,为项目业主、市场主体、政府部门等提供拓展服务,值得探索实践。

  交易相关方监管的短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方涉及交易平台、项目发起方、项目响应方、中介机构、评标评审专家等,如果监管跟不上,市场化配置资源就会“失灵”。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这些交易相关方的监管尚有空白,监督部门各自为政、“九龙治水”、监管缺位错位问题较多。比如,对农业、环保、科技、土地整治等项目的招投标监管,还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代理机构取消资质管理后,中介市场鱼龙混杂,迫切需要创新监管思维;评标评审专家的监管也存在真空,专家对评标评审的质量不负责不追责,无约束无考核;对信息平台开发商的监管缺失,技术人员的道德风险、信息安全、漏洞处理等问题仅靠合同约束等。

  “四大趋势”初显改革方向

  各地在改革推进中,涌现了一些前瞻的思维、超前的理念、创新的举措,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又将碰撞出新一轮改革的热潮。

  “+制度”,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化。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加上法规和相关制度配套滞后,导致出现了难点、痛点和堵点。国家层面和各省市都在寻求通过统一的顶层设计和相关法律规范的出台,将交易活动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国家层面更多的是出政策、统规范、定标准,促进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数字证书统一规范、全流程电子化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将陆续出台,顶层设计与顶层推动高位发力;各省市也应加强省级立法,把梳理交易流程、统一交易规则、规范服务标准作为平台规范、有序运行的重要抓手,彻底斩断人为因素干预。随着规则体系的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将置于制度的笼子里运行,从而步入更加规范、阳光的新征程。

  “+服务”,平台管理服务更加极简化。在“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的大背景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加突出见证和公共服务定位。比如,浙江、云南等地以市场主体“少跑腿”、现场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强化平台服务保障功能;多地正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两微一端”等移动端延伸拓展,为社会提供多渠道的查询、预约、搜索等服务。可以预见,公共资源交易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将带来平台管理服务的全面升级,破壁垒、优流程、强服务,交易办理向极简化转变,程序极简,服务极简,“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目标真正落实,企业和群众办理交易像“网购”一样便利,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也将显著提升。

  “+科技”,电子平台体系更加智慧化。高科技是电子平台升级的主要驱动力。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探索了远程异地评标,有的还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大数据,动态监测平台交易运行状况,做到实时智能预警“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智能化趋势明显。过去,交易平台主要聚焦规范交易;今后,站位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交易平台则更多地发挥经济功能和服务功能,比如服务产业升级、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等,而监管平台则致力于全过程动态监督、留痕追溯和实时预警。这些都需要通过增强平台智能化水平,不断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研发应用,发挥出“平台+科技”的强大组合效应。

  “+市场”,社会交易平台更加活跃化。社会化交易平台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日益凸显,广东、河南、湖北等省社会化交易平台日趋活跃,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比如,广东省启动了社会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工作,河南省启动了市场主体兴办交易平台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试点工作。随着公共资源交易量的增长和交易目录的拓展,部分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高峰期出现了场所不足、市场主体排队等待等情况,不愿接受目录外自愿进场项目。在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社会化交易平台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合规的社会化平台将激发“鲶鱼效应”,放大交易平台服务竞争,成为倒逼政府交易平台改善服务、增强创新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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