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2-01 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近年来,滁州市公管局多措并举,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全方位监督,推进综合执法,完善执法程序,细化工作流程,以 “绣花针”功夫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办案效果再深化。按照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托电子监管系统,在查询投标人投标报名MAC地址的基础上,增加查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在开评标现场立即锁定有违法嫌疑的投标人。在案件调查阶段,询问投标人的经办人员,要求被询问人签订询问(约谈)承诺书、写情况说明,采取询问与调查取证相结合的方式,查清案件事实;在案件处理阶段,实行审理会研判,重大案件报局办公会集体决定的制度,力求做到案件的处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防范办案风险。2018年办理违法违规案件35件,对27名投标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230.98万元,利用电子监管系统获取有价值案件线索20余条,为加大围标串标的打击力度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投诉处理流程再强化。严格执行投诉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诉接收与受理、投诉人补正、向被投诉人和有关单位发送投诉书副本、处理投诉事项、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并公开的流程,综合运用书面审查、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组织质证等手段处理投诉。2018年处理投诉24起,其中因投诉改变评标评审结果3起。
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认定及记录标准再细化。印发关于细化《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认定及记录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竞争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记录的具体计分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2018年对29家竞争主体进行信用扣分并披露,按照交易文件约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528.67万元。
标后监管模式再优化。将标后检查的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成立标后办,建立行业管理、综合监督、联合执法、问效追责“四位一体”的标后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交易文件、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诚信履约。2018年市公管局联合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市规建委等部门开展标后履约检查5次,印发督查通报5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签批督查,市公管局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采取一周一报方式跟踪,直至工作整改到位,在保证量的基础上狠抓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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