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3-05 来源: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日前,阜阳市发布了关于对《阜阳市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针对该市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09)作出修订。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对《阜阳市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行电子招标投标,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我局针对阜阳市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09)》作如下修订:
一、招标公告部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最后增加:“注:资格性要求所需的资格、人员信息、业绩等信息,必须为企业主体库中的信息。”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前附表最后均增加:“注:资格性要求所需的资格、人员信息、业绩等信息,必须为企业主体库中的信息。”
三、综合评估法的综合评审打分表最后增加:“注:以上参与评分的相关证明、证件等信息均须为企业主体库中的信息。”
四、投标文件格式章节相关表格需附相关证件、证书等信息的均增加:“注:所附资料须为企业主体库中的信息。”
五、评标办法前附表后增加:“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等均包含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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