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3-07 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情况监督管理,规范标后履约行为,马鞍山市公管局出台《马鞍山市公管局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检查实施细则》,对项目主体违反标后履约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行为进行细化,有效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项目依法依规顺利推进。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人员、受检项目,杜绝人为因素干扰,保证执法检查的公正性。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保证执法检查的透明性。
固化标后检查操作程序。明确标后履约检查的形式、方法、流程和结果运用,制定统一的表格文本,建立完善了标后履约标准化操作规程。
融入诚信体系建设框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机运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红黑榜”制度》等进行认定处理,对不良履约行为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扩大标后履约监管范围。检查范围涵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履约主体,有力督促了建设单位严格管理项目、中标企业诚信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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