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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博兴:以点带面求突破,提升服务创佳绩

发布日期: 2019-03-13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张丽丽】日前,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部署会议结束后,县委书记李守江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时代、新机构、新班子、新作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近年来,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滨州模式的市县一体化,依托全国领先的全程电子化,自主性完善制度,多举措优化服务,扎实有序组织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2019年,中心高点定位、对标一流,事事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在工作中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立足差异化精细化,不断服务项目建设

  甘当“店小二”服务各交易主体。中心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所需材料、服务流程等全部在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方便招标(采购)人员查询;印制工程建设项目可选用的交易方式及时限“明白纸”,简单明了,方便建设单位选择交易采购方式;现场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招标主体发放征求意见表,就服务质量、工作流程等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中心还结合省、市采购政策调整,及时将需求公示时间由不少于3个工作日调整为不少于3日;对达不到县级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不单独发布需求公示,可以在发布采购公告时一并发布,进一步加快采购效率,受到了采购人的普遍欢迎;退还房建类投标保证金时,不再需要县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表(复印件),进一步提升了退还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

  此外,中心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建设。采取倒排招投标时间节点等措施,确保了重点项目及时完成招投标,顺利完成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县新城区单位小区内部和城区公共区域雨污分流工程、博兴县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及环境提升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和博兴县城区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管理项目等重点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不断强化场内见证

  中心除了在标前做好服务,标中环节更是细致入微,如在加强评审专家管理方面,中心在抽取评审专家环节,语音和短信提示评审专家携带有效身份证,评审工作开始前,要求代理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盖“此身份证复印件限用于评标时验证评委身份用”专门章;在评标室上墙公示全省统一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防止个别评委“漫天要价”;评标过程中,要求代理在开评标系统认定个别评委评分存在畸高畸低时,及时提醒评委,或者退回重评,或者书面说明。

  另外,中心及时整理开评标现场异常情况,每个交易项目形成《开评标现场情况表》;加强与交易项目各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定期、不定期地沟通汇报,协调业务开展情况,协助其加强对交易项目的监督管理。

  2019年,中心将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对进场的交易项目实行“最多跑一次”和 “容缺受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使办事流程更清晰,最大程度便民利企;优先保障好列入县重大决策部署项目的招投标,围绕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推进情况,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对接,确保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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