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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择优”为主,选取中介机构方式多样化

发布日期: 2019-03-13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钟度平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钟度平】近年来,为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规范中介服务管理,部分省市陆续建立了网上中介服务采购平台,并创新多种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如何科学制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取方式,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成为中介服务管理领域的重要课题。

  拓展选取方式,合理引入择优

  目前,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随机抽取、竞价以及择优,另外还有“择优+随机抽取”、“报价+择优”、奖励模式等。但不同选取方式各具利弊,为实现公平公正、保证选取质量,需仔细斟酌。

  直接选定包括直购、自主选择、直接选取等,意思是指由项目业主直接选定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这一选取方式效率最高,项目业主可结合实际情况直接选定。但由于直接选定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与成立中介超市打破垄断的初衷相违背,因此各地对于直接选定都会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随机抽取是指以电脑随机摇号的形式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进行随机选定。随机抽取的方式公平性最高,每一家符合报名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均有同等的中选机会。而由于中介服务机构难免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单纯的随机抽取造成随意性太大,选中中介服务机构的实力完全取决于运气的情况。

  竞价是指由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网上竞价,按价低者得的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这种选取方式引入竞争,有利于弥补随机抽取方式随机性过大和直接选定方式裁量权过大的问题。竞价服务的同质性程度较低,单纯的竞价将容易导致恶性竞争从而影响服务质量,设置最低限价的做法可予以一定程度上的弥补,但是最低限价的设定标准未有统一做法,实际上与直接将最低限价作为采购金额进行随机抽取的做法没有本质的区别。

  择优类似于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的综合评分法,理论上适用于任何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项目,尤其适用于预算金额较大、市场上服务差异性较大或采购需求不够明确的项目。实现择优需科学规范择优因素的选用和评分标准的设定,避免评分的主观性。在择优方式尚未成熟之前,可以与其他基本方式相结合,发挥其他基本方式的优点。

  为避免裁量权过大或随机性过大,可适当弱化价格因素,在选取方式的组合中引入择优因素,力图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从而更好地兼顾公平和效率。

  组合多种机制,排除无效方案

  对于上述基本方式进行两两排列组合,意思是指选取分为两个阶段,如“随机抽取+直接选定”是指第一阶段通过随机抽取生成不少于3家的短名单,第二阶段由项目业主在短名单中直接选定中介服务机构,以此类推。排列组合如图。

  对所有排列组合中明显不够合理或不够科学的进行初步筛选,删除“直接选定+择优”“随机抽取+择优”“竞价+择优”,所有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应获得择优的机会,不应在择优前通过直接选定或随机抽取或竞价形成短名单。再删除“随机抽取+竞价”,原因是采用竞价的话,先通过随机抽取产生短名单的意义不大。

  删除不合理的组合方案后,对组合后的选取方式进行排序与分类。排序主要是衡量不同选取方式的自由裁量权,鉴于直接选定的自由裁量权最高,随机抽取的随机性最大(自由裁量权最小),按自由裁量权从大到小排序基于以下假设:直接选定>择优>竞价>随机抽取;第一阶段采用直接选定>第二阶段采用直接选定;第二阶段采用随机抽取>第一阶段采用随机抽取。

  单纯直接选定或第一阶段进行直接选定,项目业主的裁量权最大,应加以严格限制。竞价、随机抽取及两者的组合,实质上随机性较大。这两类组合方式都应谨慎采用。第二阶段进行直接选定,项目业主的裁量权较大。择优或第一阶段采用择优,项目业主的自由裁量权较为适中。这两类组合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应用。

  重构评议制度,择优引导选取

  中介服务机构的择优选取不采用专家评审,由系统通过比对择优细则和中介服务机构库的信息从而自动完成评分,中介服务机构库的信息来源主要来自相关部门的官方信息(如登记信息、资质信息、信用信息等),并通过信息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择优被细分为信用择优、定性择优和定量择优。

  信用择优是指将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按其信用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既定的规则确定中选机构后形成短名单。信用综合评分是中介服务机构信用和实力的综合体现,但目前尚未有统一的信用评分方法,且中介超市需要运作足够的时间方能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的信用评分。

  定量择优是指择优因素具有明确的评分权重,择优时需进行具体的量化评分。定量择优可以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有利于选择综合实力更强的中介服务机构。但对于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目前尚未有统一的或得到广泛认可的标准。

  定性择优指择优因素没有评分标准,仅有优先顺序,择优时不进行具体的量化评分,是对定量择优的补充。定性择优主要用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较多时,通过定性择优形成短名单,可以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中介超市应严格限制单一的直接选取方式和单一的随机抽取方式,单一的竞价应避免恶性竞争,重点是积极引入择优的选取方式,保证选取结果公正高质。

  注重实际情况,兼顾公平效率

  中介服务采购原则上应通过竞争方式选定中介服务机构,因此直接选定仅适用于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项目。可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尤其是金额较大、市场服务差异大的项目,首选择优。其中,金额较小的可采用“择优+直接选定”;市场上服务差异小,价格差异较小的,可采用“择优+随机抽取”;市场上服务差异小,价格差异大的,可采用“择优+竞价”。

  理想的择优方式是综合客观评分,理想的评标因素可包括资质、同类型业绩、执业人员数量、同类型业绩获奖情况、服务报价、服务进度承诺、服务质量承诺、信用综合评分等。在实现定量择优之前可用定性择优作为补充和过渡。实现择优选取之前,可采用基本选取方式的适当组合,避免裁量权过大或随机性过大,争取兼顾公平和效率。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的多样化,应以“择优”为主要方向,通过选取方式的适当组合,争取兼顾公平与效率,避免裁量权过大或随机性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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