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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发布新通知,完善代理机构从业者信息

发布日期: 2019-04-02     来源: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加强对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代理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青岛市招标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于3月29日发布《关于完善主体信息库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及区市分大厅、分中心从事代理业务人员实行入库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持证上岗。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代理机构需登录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要求完善从业人员相关信息(每名从业人员只能隶属一个代理机构),并于4月30日前完成人员信息录入、完善工作。从2019年5月1日起,凡未进行主体库信息登记人员将无法进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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