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4-03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伴着春日的暖意,两会佳音频传。公共资源交易,一直是公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今年的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公共资源交易话题很多,代表委员们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郑之杰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行长)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比例
激发实体经济新活力,应整合现有分散在各部委的中小企业管理职能,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事业局,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机构体系,专事和统筹全国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国中小企业政策和规划,对全国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同时,实施培育中小企业“隐形冠军”计划,借鉴德国经验,出台特殊政策,比如在政府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投资、政府采购等项目中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比例。
戴雅萍
(全国人大代表、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强化业主责任制,将决策权还给招标人
当下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着低价中标现象普遍与招标人权利受限两项问题。为防止招标人滥用权利,过于强调政府的监管,出现“重程序、轻结果”问题。一些规范性文件限制甚至剥夺了招标人的资格审查权、评标参与权、定标决策权等重要权利。背离了招投标的市场属性,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
建议把决策权归还给招标人。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担风险,让招标人项目承担最终责任,通过建立健全招标人重大决策的内部监控机制和行政监督部门事中、事后监督,使招标投标回归其本来面目,做到“重质量、重结果”。
改革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为防止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成本价分析的具体界线,对明显低于成本价界线的投标报价,应要求评标专家重点评审。
王受文
(商务部副部长)
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外商投资法在外资准入、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中国的投资环境。凡是对内资企业适用的所有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全部能够享受,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具有完全相同的参与标准制定的权利,外资可以与内资一样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
张连起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
招投标要更公开更专业更市场
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细化规定,完善法规政策,打破地区、部门垄断,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尤其关键的是设立赏罚分明的全国统一的招投标信用体系,严把市场准入关,健全市场清出机制,对于有违法、失信等行为的投标人,以及违法违规的检测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理,限制其再次进入招标投标市场和监管领域。同时对资质好、讲信誉的诚信单位应给予优先支持,从而进一步促进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制定更专业化的“行业指导价格体系”作为招标项目的价格评审依据,防范恶意低价投标。对具有核心技术和品牌含量的产品招标可以略高于行业指导价中标。同时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条款设置,制定实施细则,提高可操作性。
要让市场在招投标领域里起决定性作用,重视和支持专业化、规范化的市场平台。
朱涛
(全国政协委员、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联合创始人)
将二类疫苗采购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18年我国疫苗市场规模约300亿元,其中非免疫规划疫苗为270亿元,这是市场力量介入的主体,也是问题暴露最多的领域。建议将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县级疾控机构作为采购、配送和管理主体。
廖贵平
(全国人大代表、珠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提高产品质量在采购招标中的打分比重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政府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采购领域不时出现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建议可以适当提高产品质量在采购招标中的打分比重,减少低价劣质产品的市场占有度;合理降低采购价格在采购招标中的打分比重,以中间价格为基准,防止恶意低价情况发生。在保证产品质量、产品服务和合理价格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围标、串标、利益输送等违规现象产生。
可参考国际先进的规则制度,加快对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修订,从采购政策、采购方法、采购程序入手,规定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创新产品首购、绿色采购等,从法律层面上扶持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黄西勤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
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政府绩效评价
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力度。同时着力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低价恶性竞争问题,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取消最低价中标规定,着力推进优质优价采购。
石建辉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做实简政放权,增加市场活力
就政府采购而言,要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工作流程、取消代理机构审批、降低供应商准入门槛、取消歧视性条款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规则制定者、争议裁决者、秩序维护者的作用,通过完善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优化服务,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维护好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要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引入联合惩戒机制,用市场的方式解决市场中的问题。
胡胜云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三江集团设计所型号总设计师)
将商业航天纳入政府采购范畴
建议研究制定并发布国家商业航天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商业航天顶层设计;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商业航天产业的各个环节;以法律法规和市场来规范商业航天行为,减少政府人为干预;将商业航天纳入国家政府采购范畴,确保国企民企一视同仁。
田春艳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坚决处理挂靠,取消或者限制最低价中标
《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很明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时关键的一点是“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但这一关键规定并没有得到执行,在实际评标过程中无法评判是否低于成本价,反而是单纯看报价,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建议有关部门干脆取消“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或其他科学的评标办法。同时,对从招标到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加强监督,保证招标公开、规范;完善招标过程中的问题追责机制。
王传霖
(全国人大代表、中铁四局集团总经理)
建立“最优品质中标”制度
被滥用的“最低价中标”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正当竞争。一旦出现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性竞争,部分企业势必会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方式来降低成本,这样一来,必然会影响工程的品质。
建议尽早建立“最优品质中标”制度,着力推进优质优价采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探索实践,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使“最低价”与市场价相协调。同时需要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业成本价格体系和监督约束机制,防范恶意低价投标;健全失信惩罚机制,严惩那些为自身利益在招标中弄虚作假,在中标后以次充好的企业,为招投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
冯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加强执行合理工程建设工期
目前,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工期多为业主单方要求,无论合理与否,设计、施工方只能被动接受。因此普遍存在工程建设工期不足的现象,致使许多工程品质不高,建设质量有可能得不到保证。
建议强化监管力度,在建设程序中加大对工期合法性的审查。建议在招投标文件备案时,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及工程性质,评估备案文件中的工期要求是否合理,对少于合理工期的合同,要求制定者提出制定依据,如依据不充分则责令修正,否则不予以通过。
刘庆峰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
用人工智能建设美好世界
人工智能(AI)发展方兴未艾,未来人工智能有两大重要的产业发展趋势:一是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我们将进入以语音为主、键盘触摸为辅的全新人机交互时代;二是认知智能会得到规模应用,与行业知识深度融合,在各领域开花结果。
2019年是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的落地年,人工智能的黄金收获期也将从2019年开始。建议国家加快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让人工智能服务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智医助理”推动基础医疗水平的提升……通过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优化社会投入结构,另一方面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提高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用人工智能建设美好世界!
孙丕恕
(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
发展“云+数”新型互联网产业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成为加快实现数字经济普惠发展的重要动力。发展“云+数”新型互联网产业,企业可以通过进一步将技术转化为商业服务,为政府、企业与个人解决“数字焦虑”,完整地将数字创新成果带给客户与消费者,承担数字城市“保姆”,乃至“管家”的责任。
新型互联网是对传统互联网的扩容和发展,是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的进一步融合升维。工业互联网是新型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工业互联网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是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阶段。
5G时代,要推广5G在更多商用场景应用,应该推动产业城市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边缘计算平台建设,为城市发展提供数字基础设施。
张近东
(全国人大代表、苏宁董事长)
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数据共享平台
建议国家把数据平台的建设作为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引导社会各行各业实现数据开放共享,采取低价、充足的策略,让广大中小型企业能够与部分已经具有领先优势的大企业在数据领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打破数据壁垒杜绝数据垄断,加速数字中国的发展和落地。
刘汉如
(全国人大代表、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董事长)
专用车销量大部分来自政府采购
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车是国情发展的必然趋势。得益于国家政策推动,进入政府采购的车辆多为商用车,但对卡车电动化的关注度逐渐提高。经过数年的积累,电动车的发展相对较快,加上北京、深圳、雄安新区等新城对环境也极为重视,纯电动商用车在港口地区、多煤矿等一些特定场景的地区,市政环卫车、渣土车、搅拌车等车型均有很大的市场。
邵志清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
信用是营商环境优化的软实力,更是“硬实力”
加快推进信用立法进程,逐步理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构建“以制度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以平台为抓手,以应用为关键,以行业为支撑”五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实施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三阶段”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覆盖。
为实现全覆盖目标,应编制三张清单:一是“数据清单”,明确信用信息目录归集哪些数据事项;二是“行为清单”,列明企业、个人在相关方面的信用信息,用于开展信用评价;三是“应用清单”,根据守信、失信的程度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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