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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管办落实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4-17     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月11日,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结束后,宁波市审管办(公共资源交管办)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全省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办党组成员、机关各处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宁波市审管办(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巡视员叶向阳同志传达了全省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叶向阳同志指出,市审管办(公共资源交管办)作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按照四个强化的要求,即强化思想认识,强化部门联动,强化履职担当,强化综合治理,开展打击招标投标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行动,进一步规范宁波市招标投标活动。一是要主动对标,先行先干。相关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要强化方案学习,广泛发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理清工作思路,做好业务协同,形成最强合力。二要运用各类载体,营造良好氛围。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用中心显示屏和各类展板,做好集中打击治理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要快速行动,形成工作方案。相关业务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省里方案精神,结合我市招投标工作实际,迅速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四是要责任到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重点是专家评分、企业中标情况等数据分析,排摸移交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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