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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四举措强化政府采购源头管理

发布日期: 2019-04-18     来源: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采购需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特征描述,采购需求的制定处于政府采购过程的源头,是实施公平公正采购活动的基础,对能否优质高效编制采购文件、顺利确定中标人,以及政府采购活动能否成功具有决定性作用。如何规范制定采购需求也历来是采购人的一个难题,为让采购人能够提出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需求,泰州市海陵区政务办采取了以下四个措施。

  强化主体责任。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区政务办主动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协议明确采购需求的编制由采购人负责,杜绝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的转嫁和免除。

  细化原则要求。要求对采购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表述,应当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前提,符合资产配置标准,体现政策导向,不得设置带有歧视性、倾向性或者排他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包含对供应商的潜在或者隐性要求等。

  要求科学论证。对金额较大、社会影响和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要求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邀请相关专家、3个以上品牌(核心产品)供应商参与论证,发挥专业“过滤”作用,充分保证需求论证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加大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最好的监督,对有问题或可能存在风险的项目,采取预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用预先“晒”的方式主动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把对采购需求的质疑处理在实施采购程序之前,确保项目的顺利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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