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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完善土矿交易流程,新网挂交易规则出台

发布日期: 2019-04-19     来源: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019年3月22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并定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旧版《交易规则》(江府办〔2014〕6号)同时废止。对《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是江门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时俱进推动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背景】2014年版《交易规则》印发时,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工作处于启动阶段。为探索建立公平、有序、高效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行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全市一张网”,试行网上交易模式。其中,土地与矿业权交易是首项使用平台进行网上挂牌交易的业务,率先实现了交易全过程电子化。2015年以来,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等均有一些变化,尤其在国务院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省国土厅《关于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5〕18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门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江府办〔2016〕16号)等文件相继出台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作面临了新的更高要求。

  【依据】《交易规则》的修订,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广东省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规则》《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一项法律法规制度,在政策的衔接性、实用性、一致性和连贯性上均有所保持和体现。

  【过程】修订《交易规则》过程中,主要借鉴浙江省、广州市、佛山市等地的交易管理政策和做法,结合江门市实际,针对在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经三次征求各市(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结合有关反馈意见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2018年11月,《交易规则》送审稿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审核提出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交易规则》修订稿,由市司法局按程序呈报市政府审议。

  【变化】新修订后《交易规则》共十章五十六条,适用于交易各方当事人,包括:总则、交易项目受理与信息发布、身份认证与竞买申请、网上竞价、竞买资格核验与交易结果确认、保证金结算与安全、系统管理、应急处置、法律责任、附则等,体现了八个方面的新变化。

  ●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方式,原则上以网上竞价的方式实施。

  ●明晰委托双方职责,全面真实反映交易项目信息。

  ●严格按照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明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公示、挂牌时间。

  ●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竞买人在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及提出竞买申请时应注意的事项细节,提升服务质量。

  ●对网上竞价分为“网上挂牌报价”与“网上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进行了详细的定义与表述,使竞买人清晰了解竞买流程。

  ●完善了竞得人资格后审认定制度的工作流程,确保竞买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保证金结算管理规定,进一步保障资金管理安全。

  ●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交易规则》在应用的范围上也有所延伸,我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网上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租、海域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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