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4-22 来源: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通报,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错误行为”予以批评处理。
通报原文如下
关于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扎达盖河(玉泉段)两侧渣土清运工程施工项目(呼公资交字[2019]-0001)于2019年3月21日完成进场交易登记。
项目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由于代理公司操作错误,将项目类型错误选择为土地交易类型,致使招标公告延长26日无法及时发布,严重影响招投标工作公信力和效率。
经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及操作人员马焱提出通报批评。请该公司引以为戒,尽快整改,加强管理和培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平台使用说明,规范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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