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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一期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出炉

发布日期: 2019-04-24     来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近日,赣州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19-2020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赣州市公务用车参照执行协议供货采购。

  据了解,此次协议供货范围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轿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共7个品目,省内外145家汽车厂商入围,协议供货有效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此次协议供货把过去金额上限调整为数量上限,即各采购单位年度单项或批量采购在50台以下(含50台)的实行协议供货;通知载明了优惠率,规定了价格计算方式及执行程序,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规定扩大新能源洗车配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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