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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发布日期: 2019-05-05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张丽丽】4月24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办、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承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协办的《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简称《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中物联、国家电网、中国建筑、中国银联等单位的领导出席并讲话。来自央企和地方国企的采购负责人、国内权威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力推操作规范,促国企采购标准化

  《操作规范》团体标准由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组织立项,国家电网公司、招商局集团、中国建筑总公司、中航集团、中国银联、首创股份、蒙牛集团、中国公共采购、北京筑龙等28家研究机构和国有企业参与起草,是我国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第一个推荐性行业标准。该标准经全国物流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标准委备案,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对促进国有企业采购工作意义重大。一方面,《操作规范》填补了法律法规和采购实践之间的空白,是连接采购规制和采购实践的桥梁和纽带。一直以来,国有企业开展采购,除了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外,一般都参照政府采购,缺乏相关文件予以规范,更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引。这次发布的规范是为国有企业量身定做的,实打实地帮助国有企业解决了采购中的困惑和问题。《操作规范》从企业管理的视角设计了科学的采购方法和详细操作流程,为国有企业采购提供了必要的方法论和工具箱。

  另一方面,《操作规范》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国有企业采购向专业化和国际化发展。《操作规范》不是对中国现行采购法律法规的简单解读,也不是现有采购实践做法的简单堆砌,它既考虑到与国际接轨,借鉴了包括《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在内的国际通行采购规则,又充分吸收了中国特色的采购实践经验。

  可操作性强,与国企采购实践相结合

  《操作规范》凝聚了数十家大型国有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对当前国有企业行之有效的采购经验进行了提炼和定型,是国有企业采购部门和业内专家共同努力的成果和智慧的结晶。

  该标准提炼了两种通用的采购组织形式。将“集中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归纳为采购组织形式,列入采购流程,并对两种组织形式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注意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将集中采购分为“批量集中采购”和“关联集中采购”两个类型,是综合了许多国有企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标准还归纳了九种企业常用、国际通用的采购方式。标准依据一般、复杂、紧急和简单项目,分别规定了四大类、九种不同的采购方式,基本能满足企业采购的各种情形。其中,根据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在借鉴联合国《公共采购示范法》的基础上,明确了战略采购、多源直接采购、询比采购等体现国企采购特点的采购方式。

  该标准突出了国企采购对阳光采购的追求。不言而喻,公开招标在符合采购需求明确、有竞争条件、时间允许和采购成本合理的条件下,应该是国企首选的采购方式。但是,国企采购有很多特殊、复杂、紧急的情形,机械地“逢采必招”弊端很多。标准在突出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在国企采购的首要地位时,也在现行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企业自主的招投标过程进行优化,扩大了采购人自主权,加大了公示、报告等公开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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