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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贷”为中小微企业实现一键融资

发布日期: 2019-05-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策划:本刊编辑部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本刊编辑部】目前, 政府采购合同超过五成来自民营企业,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全国上下不断建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平台,解决供应商中标后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为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带来了空前的积极性。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政策保障,打开信用融资大门

  2017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其中第十条规定,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此后,全国各地份纷出台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从“顶层设计”上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进行了政策支持。河北省、陕西省、四川省、安徽省、浙江省等都对此出台了相关文件,以河北为例,出台了《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其中,办法规定,银行要以信用考核评价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融资价格,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融资贷款业务。

  此外,办法对财政部门、银行、供应商、采购人都进行了职责划分,财政部门负责搭建融资平台,为供应商和银行构建通道。银行则按照相关规定,优先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贷款。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息还款等。采购人的职责相对简单,只负责政府采购合同事宜。办法中非常明确地指引了中标供应商如何进行贷款的操作事宜。

  由此可见,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同时,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遍地开花,“普惠”中小微企业

  成都市、内蒙古包头市、湖南省株洲市、湖南省湘西州都由财政相关部门牵头或者人民银行为组织单位,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平台。

  内蒙古包头市为助力当地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缓解中标供应商标后完工的资金压力,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推行政采云贷。依托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与银行签署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项目——“政采云贷”合作框架协议,借助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无担保低利息快节奏在线信贷融资产品,用于向政府采购中标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流程线上贷款。

  记者从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政采云贷的施行,实现了从融资申请到额度测算、审批、签约、还款的全流程线上自助贷款流程,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可循环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湖南省株洲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采购类应收账款线上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开通后,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实现了政府采购的中标信息、合同信息、财政支付信息以及成交信息等融资所需数据的快速交互,并按照采购合同上的账户执行付款。

  通过平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的中小微企业无需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就可向加入平台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既解决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便利了企业融资,也免除了抵押担保评估等中间环节及费用,可降低融资成本。

  湖南省湘西州同样加大政府采购中标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由湘西州财政局、人民银行、州政府金融办联合制定了《湘西州政府采购项下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实施方案》,明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只要凭政府采购合同就可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贷款,有效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的资金缺口,缓解融资难题。

  据了解,湖南大洋肥业有限公司仅凭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获得了永顺县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的100万元贷款,成为湘西州首笔政府采购合同贷款。

  成都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出台《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

  这次出台的暂行办法当中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新规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创新财金互动机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新政,为让更多中小微企业得到“普惠”,在前期市级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融资试点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拓展为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凡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均可享受到该政策。同时,企业在进行融资时,方式将更为简便,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仅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信用贷款,以创新的政府采购方式来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以信用为基础,凭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可进行无抵押贷款,同时发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竞争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政采贷”为中小微企业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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