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5-16 来源:苏州市财政局网站
政府采购法明确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为便于市级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苏州市财政局从2019年开始每季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对符合苏财购﹝2018﹞9号文件要求,具备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操作权限的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公告,并以纸质形式同步寄送市级各预算单位,公告内容按季度累计,以年度为周期。
截止目前,已分别公告了2018年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的相关情况。市级采购人可通过基本情况,了解代理机构专业人员构成和数量;通过业务情况,了解代理机构业务规模和擅长类别;通过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情况,结合业务规模,了解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和信用情况。一方面,有利于采购人在自行选择代理机构时的参考和判断,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和执业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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