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兴安盟交易中心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 2019-06-04     来源: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减税降费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用两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开展了投标保证金清退专项行动。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5年8月,成立初期从原盟政府采购中心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521.60万元,其中包括141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与定点履约保证金。自中心成立截止到2018年12月底,因合同未到期不能办理退款、企业账户注销灭失无主或账户变更无法联系投标人、开户行冻结不能提供变更银行手续、个别大的交通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暂缓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原因,共形成未退保证金508家、23012.95万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盟委、行署关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今年春节过后,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召开中心组读书会议,学习传达盟委扩大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企业投标保证金清退专项行动。截至2019年5月15日,已退保证金406家,金额为22462.28万元,占应退未退保证金总数的97.6%;未退保证金102家,金额为550.67万元,约占应退未退保证金总数的2.4%。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概括为“分类处理、先易后难,双线并行、线下为主,原路退回、变更审核,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即“32字工作法”。“分类处理、先易后难”就是把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按年度划分为“一年内未退(2018年)、三年内未退(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以上(2015年以前)”三个时间段,并把一年内未退(21585.35万元、325家)作为重点,力争在三个月内全部清退完毕;把三年内未退(1347.36万元、135家)作为一般情形力争在年内清退完毕;把三年以上未退(80.23万元、48家)列为难点,长期坚持、攻坚突破。“双线并行、线下为主”是指未退保证金分为线上、线下两部分,线上保证金主要通过查询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以及诚信库等方法联系到投标企业,线下保证金则主要从互联网上查询投标企业的联系方式,通过人工拔打电话联系投标人,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财务科重点采取了人工拨点电话方式。“原路退回、变更审核”是指为确保资金安全,坚持资金从哪个账户来就退回哪个账户的原则,对于投标企业收据丢失、账户变更或注销等特殊情形,采取核对底单、出具说明或要求投标企业登报说明等措施,确保退出去的每笔保证金安全规范。“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即把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建立台账、制作了保证金清退明细表,明细表载明了项目编号、名称、期末余额、企业电话、联系通话日期、进展情况、退款情况等要素信息,实行退款成功一笔、销号一笔,每周梳理汇总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加大保证金清退工作力度,对于还能清退的保证金,要持续不间断的联系投标企业,做到快速且安全地完善退款手续,并将保证金尽快退还给投标企业;对于联系不上、不信任、不协助退款的投标企业,中心将在网站上或通过报纸等媒介发布通知公告;对于多年未退的保证金或联系不到投标企业的保证金,通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将长时间沉淀的投标保证金上缴盟财政。同时,对于年度新发生逾期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将采取“月统计、季清理”的办法,建立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努力为投标企业提供快速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采传媒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