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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规范政采档案管理 完善内部监控机制

发布日期: 2019-06-04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档案全方位、多层面真实记录和反映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原始全貌,是保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手段,更是采购活动的全程见证,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存。政府采购档案可以为解决政府采购一些争议问题提供有力依据,也可以为反腐倡廉廉洁政府建设提供工作保障。

  日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率先从档案管理入手,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并于四月起正式实施,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助推政府采购健康发展。

  办法在借鉴《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6号)的基础上,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当下发展新形势,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材料,包括:委托代理采购协议书、政府采购计划书、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备案登记表、开评标资料(含专评审表、评标报告、现场监督记录表)、质疑投诉资料、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投标文件、项目录音录像资料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内容的收集、整理、归档、使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做到立卷有标准、查阅有规定、出借有程序、保密有原则。

  一、明确归档原则

  谁组织采购,谁负责归档;分段整理,统一保管。明确档案从收集、整理到保管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分工明晰、专人专管、责任到位。

  二、统一归档内容

  梳理各类采购方式所需归档的材料,提炼同类项,逐条列明档案条目及相关归档要求。

  三、重视档案使用

  对归档后档案的保管主体,复印、借阅档案等使用作出详细规定,提高档案的在档率和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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