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7-11 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权责清单,铜陵市公管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7天双公示”制度,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并同步推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用铜陵”网及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披露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今年上半年,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7条,不良行为记录信息6条。此举不仅有效确保了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更有助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约束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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