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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 2019-07-1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交易市场,具有一般市场的特征,市场主体诚信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基础。当前诚信缺失仍是公共资源交易发展中的软肋,各种失信行为屡见不鲜,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污染社会良好风气。因此,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已成为当下的紧迫任务。

  7月11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国资委)商业信用中心和《公共采购》杂志联合举办。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等机构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国资委)商业信用中心常务副主任戴征洪

  (国资委)商业信用中心常务副主任戴征洪出席会议并讲话。戴主任表示信用监管不仅是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也是社会共治的基础,更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为新时期政府管理及社会治理手段的创新发展注入了活力,有效规避了传统管理模式事前重审批、事后重处罚的弊端,提升了市场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体现了现代政府管理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合理规范的法治精神。希望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机构共同研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思路,共同推动实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评价标准一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同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公共采购》杂志总编辑何晶

  《公共采购》杂志总编辑何晶以“如何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对中小微企业增信”为题发言。何总编表示,“诚信”应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一直以来,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需求旺盛,但“融资难”却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长期以来金融机构更多地服务于大型企业,数量巨大的中小微企业,在银行办理贷款等业务时,常常因为信用记录缺失、数据不完善等问题导致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政府层面应该积极探索为中小微企业增信的路径,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可以搭建金融服务平台,用平台的交易数据为中小微企业增信,助力解决企业负担。

国家信息中心处长徐云

  国家信息中心处长徐云表示,近几年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接了32个省级平台,通过省级平台连接了地市平台,横向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资委、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与地方的数据互联实现了补充,构建了全国交易数据一张网。国家平台与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也是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但数据应用研究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应用成果落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运行。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处长冯彩虹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处长冯彩虹表示,本次研讨会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当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初见成效。未来还将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地方性、行业性信用法律法规。在推动信用建设方面,各级政府要发挥好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记录、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三个关键环节。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周莉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周莉表示,目前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国家层面的信用建设制度框架已初步搭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快速提升,但社会各界对信用服务和监管的需求仍旧迫切。希望能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相关标准,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信用评价提供标准化技术指导。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赵燕博士从标准的适用范围、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内容、评价内容方法与评价等级、评价流程、评价报告、评价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标准建设思路进行了系统介绍。

  本次会议旨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体系建设,改善诚信状况,打造“诚信平台”。与会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相关负责人纷纷介绍了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尝试及宝贵经验,共同研讨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思路,并对标准建设提出了提出宝贵意见。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处长杜志斌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杜志斌处长表示:在放管服改革及新的行政审批制度下,以市场化的诚信体系建设为监管抓手,意义重大。北京市贯彻实施国家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领域信用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共享共用,利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大数据动态生成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信用基本信息,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引导诚信体系建设。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尹红山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处副处长尹红山介绍,河北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参与方全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制度,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河北”网站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艳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艳莉介绍,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重要内容,也是营造统一规范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重要抓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12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共7章34条,对信用信息归集、信息公开和共享、信用激励和惩戒、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办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应当与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互联互通,动态交互更新和共享相关信用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处长丰晓霞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丰晓霞处长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当事人场内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分值量化的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进入执行机构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规范程度进行记录,并汇总并向社会公开,依此对各方当事人参与交易的行为进行规范。该指标体系主要评价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制度和承诺的不规范行为。下一步,将建立奖励措施,比如鼓励交易发起方、中介代理或服务机构在编制交易文件时,将信用评价分值纳入评标分值,在评标分值中占一定的比重。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科长毕冉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科长毕冉分享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诚信库的情况。近几年来,河南省加强信用管理,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并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对诚实守信主体依法依规奖励,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给予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实现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约束。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科员季兴敏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科员季兴敏介绍了湖北省出台了《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招标人或采购人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鼓励招标人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等,使守信者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另一方面,对规避招标、出借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严重失信行为,湖北省将共享失信信息,多部门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的行为,将被公开披露,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有直接责任的执业人员,将被禁入交易市场和行业。而且,企事业单位的严重失信行为,也会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服务处处长胡高飞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服务处处长胡高飞表示:长沙市范围内,统一进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中介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实行事前信用承诺。在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之前,应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信用承诺。信用承诺是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的组成内容,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引导和推动承诺对象自我约束、诚信交易、依法经营。各市场主体如有违法失信行为,经行业行政部门查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理意见处理。

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处长曹剑波

  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曹剑波处长介绍宁波市开发建成了“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综合诚信数据库”系统,建立住建、交通、水利、轨道交通、市政养护等各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评价和应用等制度,开发各行业市场主体的诚信系统,并用数据交换等形式实现对各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统一汇总,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取得的工作成效:一是建立交易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查询平台。二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黑名单”查询制度,实现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联合惩戒。三是基本实现对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评价和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公开化。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处长苏鹏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苏鹏副处长介绍了青岛市构建了以“部门联动、市场主导、社会监督、依法惩处”的信用体系总体框架和联合惩戒制度,全面实施事前承诺、约定权利义务;积极构建以评审专家、招标人及社会各界为主体的信用监督核心,将信用监督工作贯穿整个招投标环节;对发现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弄虚作假的情形进行“事后惩戒”,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除中标人中标无效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特别严重的弄虚作假情形时还将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韩英剑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韩英剑表示:许昌市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了信息收集、认定、沟通和发布工作机制。依靠科技支撑,搭建信用平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门户网增设“信用信息平台”,设置20个信用信息记录共享模块,由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和各县(市、区)公管办及时推送信用信息及惩戒公告。2018年1月至今,先后对7批共1260家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措施, 形成了极大震慑。还开展了信用修复工作,根据联合惩戒发起部门和市信用办出具的结案证明材料,为13家结案企业办理了信用修复,使其能够正常参加交易活动。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孙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孙杰表示:《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强调,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标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等制度,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和运用,把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唐山市按照国家和河北省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信息归集、数据报送方面,孙杰建议顶层设计能明确统一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何文毓

  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何文毓介绍,今年1月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试行《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评价暂行办法》,完善相关细则,优化系统功能,探索线下评价向线上见证的转变模式,融入信用互评机制,不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另外,海淀区“双创”企业较多,建议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加强对该类企业的政策扶持。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科长赵世军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科长赵世军表示:目前,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信用体系系统建设正在进行中,近年来秦皇岛市以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为核心,以数据整合分析决策为重点,以企业信用评分为手段,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诚信环境,有效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因不良市场主体干扰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而发生腐败问题。

  当前,公共资源交易交易领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信用评价不专业、信息信息标准不一、信息信息难以互联互通等难题。特别是随着“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信息化技术的进步,全国范围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更为便捷,也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获取和信息共享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为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标准提供了交流平台,希望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机构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共同为构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共同营造良好交易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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