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7-19 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滁州市公管局从标前、标中、标后入手,持续发力,综合整治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
严格招标文件管理。针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定较高业绩、奖项排斥潜在投标人,市公管局采取措施,依法要求项招标人设定的业绩、奖项应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不得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技术较为简单的政府采购项目设置的企业业绩、奖项一般不超过2个。特殊或技术较为复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可适当增加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奖项。
加强项目开评标管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建设,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巡查,加大对开评标环节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指导,探索通过数据比对分析、数据碰撞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理开评标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和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与市公安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执法办案,严肃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多件,处罚违法违规企业30多家,保持了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推进项目实施标后监管。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办法》,推进项目“两场联动”。建立标后履约监管系统,构建标后履约信息库,加强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关键人员出勤监控。今年以来,围绕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等重点重大工程,开展项目标后抽查2次,抽查项目20多个,并将相关问题移交行政主管依法处理,有力地保障了项目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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