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7-22 来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近日,为进一步减轻投标企业资金负担,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借鉴其他省市投标保证金管理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因未上传中标合同导致保证金长期滞留的,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满90日无条件退付”。
目前,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开始对所有开标结束的项目进行逐笔梳理,按《通知》要求及时退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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