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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发挥政采政策功能,助实体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 2019-07-26     来源:财政部网站

  本溪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省、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保证中小微民营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30%、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本溪市财政局持续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不断优化中小微期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2019年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总额17956.64万元,全部为国产产品,其中:大型企业2689.39万元;中型企业1610.07万元;小微型企业13657.18万元。中小微民营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比例85%,小微民营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比例76%,实现了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支出不低于总支出的30%,其中小微民营企业不低于60%的考核目标。完成了半年“双过半”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本溪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努力完成全年目标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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