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8-05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项欣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项欣】“对我们这种中介代理公司来说,负面清单就是对招标的程序相当于比较规范的限制条件,我们对业主单位的解释就可以更加明确,更加有一个标准,更加规范了。”杭州市桐庐县的一家代理机构代表徐军在桐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人负面清单政策解读培训会上说了这样的体会。
今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招管办)联合桐庐县财政局、住建局、规资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文广旅体局、林水局等八部门共同出台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三个类别的《桐庐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人负面清单》,这标志着桐庐县成为浙江省首个公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人负面清单的地区。负面清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招标主体责任,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和交易文件的编制,促进了桐庐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该负面清单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三大类,共162项负面行为索引。其中,建设工程负面清单包括招标前期、招标公告编制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审、确定中标人及公示五方面99项内容;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包括资格条款、采购需求、评分标准三方面31项内容;产权交易负面清单包括招标前期、编制拍卖文件、报名环节、拍卖活动及后续事项四方面32项内容。
为了让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更加理解负面清单,桐庐县还召开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人负面清单政策解读培训会,共有200多名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代表参加了培训。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负责人在培训中阐述了出台招标人负面清单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发现由于招标人对法律法规的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不合理不科学的评分标准,来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有了我们这个全领域的招标人负面清单之后,不管是对招标人、代理机构,还是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工作者来说都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法律依据,对规范招标行为、净化招标市场环境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负面清单不但覆盖公共资源交易全领域,涉及项目交易全过程,而且紧盯负面行为的源头,将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化”,晒出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禁止”行为清单,把招标人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进行汇总和明示,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基础上,有效防止了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从源头规范了招标行为,为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评标提供了依据,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透明度和执行力,提升了监管效能。
负面清单的出台,不仅为进一步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理论支撑,而且更好地推动了桐庐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公开、公平、公正、阳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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