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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常态化 营造诚信大环境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观点集萃

发布日期: 2019-08-05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上,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室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相关负责人纷纷介绍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尝试及宝贵经验,并就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国家信息中心技术推广处处长徐云

  近几年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接了32个省级平台,通过省级平台连接了地市平台,横向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资委、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与地方的数据互联实现了补充,构建了全国交易数据一张网。国家平台与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也是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但数据应用研究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应用成果落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运行。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处长冯彩虹

  当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初见成效。未来还将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地方性、行业性信用法律法规。在推动信用建设方面,各级政府要发挥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记录、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三个关键环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要把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周莉

  目前,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国家层面的信用建设制度框架已初步搭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快速提升,但社会各界对信用服务和监管的需求仍旧迫切。公共资源交易交易领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信用评价不专业、信用信息标准不一、信用信息难以互联互通等难题。特别是随着“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信息化技术的进步,全国范围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更为便捷,也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获取和信息共享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能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相关标准,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信用评价提供标准化技术指导。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处长杜志斌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以市场化的诚信体系建设为监管抓手,意义重大。北京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共享共用,利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大数据动态生成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引导诚信体系建设。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艳莉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重要内容。《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对信用信息归集、信息公开和共享、信用激励和惩戒、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办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应当与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互联互通,动态交互更新和共享相关信用信息。对惩戒信息的当事人,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处副处长尹红山

  河北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参与方全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制度,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河北”网站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协调处处长丰晓霞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当事人场内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分值量化的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规范程度进行记录,汇总并向社会公开,依此对各方当事人参与交易的行为进行规范。该指标体系主要评价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制度和承诺的不规范行为。下一步,将建立奖励措施,比如在编制交易文件时,将信用评价分值纳入评标分值,在评标分值中占一定的比重。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科员季兴敏

  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激励问责机制提出建议:一是失信行为认定要统一。对围标串标、假借资质、弄虚作假、伪造证书业绩等行为要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明确大类小类,尽量全面。二是激励和惩戒标准统一。根据不同的失信行为明确处罚标准,如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时间,限制参与评标评审的时间等。三是信用信息共享。建设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汇集各级数据。四是强化信用信息使用。评标时直接抓取使用,否决投标、扣分等,不仅仅作为实施监管的依据。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科长毕冉

  近几年来,河南省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并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与河南省信用中心进行数据对接,6月底上线试运行。此外还与行业监管部门数据对接,建成一个联合惩戒体系,推出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给予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实现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约束。

  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处长曹剑波

  宁波市开发建成了“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综合诚信数据库”系统,建立住建、交通、水利、轨道交通、市政养护等各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评价和应用等制度,开发各行业市场主体的诚信系统,并用数据交换等形式实现对各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统一汇总,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取得的工作成效包括:一是建立交易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查询平台。二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黑名单”查询制度,实现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联合惩戒。三是基本实现对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评价和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及公开化。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服务处处长胡高飞

  长沙市范围内,统一进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中介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实行事前信用承诺。在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之前,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信用承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引导和推动承诺对象自我约束、诚信交易、依法经营。对中介机构按季度进行考核评价,结果在长沙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市场诚信”的“评价信息”栏目和大楼公共显示屏上公示,为行业主管部门和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参考。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督查处副处长苏鹏

  青岛市构建了以“部门联动、市场主导、社会监督、依法惩处”的信用体系总体框架和联合惩戒制度,全面实施事前承诺、约定权利义务;积极构建以评审专家、招标人及社会各界为主体的信用监督核心,将信用监督工作贯穿整个招投标环节。将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诚信情况实行“量化”管理,出现11种“一般失信行为”或6种“严重失信行为”的投标人,自失信信息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每次资格审查、评标中分别扣1分或2分,出现5种“特别严重失信行为”的,取消其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在1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失信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加分。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孙杰

  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标准,首先要明确评价主体范围,要把交易各方主体都包含进来,而不仅仅是针对供应商或某一个主体。其次要打通行业壁垒,包括金融、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建立共享机制。最后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应特别重视,招标代理机构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关系着招标方和投标方等各方利益,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能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唐山市按照国家和河北省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信息归集、数据报送方面,建议顶层设计能明确统一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何文毓

  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北京市率先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今年1月开始试行《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评价暂行办法》,完善相关细则,优化系统功能,探索线下评价向线上见证的转变模式,融入信用互评机制,不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海淀区是全国创新创业资源最为密集的地区,在2016年入选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有好多“高精尖”企业,但更多的是中小企业,建议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标准建设的顶层设计中,能有一些对这类企业的鼓励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科长赵世军

  近年来,秦皇岛市以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为核心,以数据整合分析决策为重点,以企业信用评分为手段,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有效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因不良市场主体干扰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而发生腐败问题。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信用体系系统和秦皇岛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监管系统建设正在进行中,上线后将解决各领域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重点推进红黑名单制度,严格规范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共享、修复和退出,确保名单精准无误。全面推动信用信息惠民便企服务,让更多的管理环节以信息化、智能化和信用化的方式实现。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韩英剑

  许昌市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了信息收集、认定、沟通和发布工作机制。依靠科技支撑,搭建信用平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门户网增设“信用信息平台”,设置20个信用信息记录共享模块,由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和各县(市、区)公管办及时推送信用信息及惩戒公告。2018年1月至今,先后对7批共1260家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措施, 形成了极大震慑。还开展了信用修复工作,根据联合惩戒发起部门和市信用办出具的结案证明材料,为13家结案企业办理了信用修复,使其能够正常参加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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