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8-26 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为保障失信企业的主体权益,鼓励、引导其修复失信行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积极推进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依据《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存在不良行为,经整改后消除或减轻不良影响且披露期已满6个月的,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做出信用修复承诺并经监管部门认定后,准予缩短在各级信用网站的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信息。
今年1-8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4条,经审核符合修复条件准予修复的13条。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将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完善行政处罚等信息的信用修复机制,同时加强与信用部门的沟通,以实现守信信息互联互通,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协调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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