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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荣成:把好采购需求关和履约关

发布日期: 2019-09-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在政府采购中如何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既能“放”得开又要“管”得好。山东省荣成市财政局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把好采购需求关和履约关,加强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管理。从源头引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调研、自查、论证等方面强化采购需求的规范性,从政府采购验收环节强化管理,保障采购结果“物有所值”。

  采购人是采购项目中采购标的的最终使用者或管理者,通过政府采购途径采购的产品是否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和社会效益?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荣成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针对上述问题表示,首先要强化采购人责任主体意识,对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在上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前,受限于采购经验和信息渠道,往往是向潜在供应商了解项目的参数、价格,如未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咨询渠道主要是供应商,会导致因参数具有排他性而产生质疑投诉,甚至废标情况也时有发生,更为严重的是预算价格完全由供应商掌控。荣成市财政局定期组织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的政府采购管理员参加交流会、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强化主体责任和依法实现采购需求目标的意识。

  荣成市财政局发挥管理优势,科学、合理地进行采购品目分类,可以有效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预测。通过采购信息统计,分析2015年至今1000多项采购项目,将采购项目分为24大类。首先对信息化系统及相关的硬件、软件产品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采购人制定的采购需求方案、预算进行论证。其次将其余采购项目分为24大类,进行各专业的价格、参数调研、分析,对各专业产品和服务的性能指标、技术规格、服务标准、安全要求等力求制定标准化基本需求。同时强化论证专家管理评价,筛选出专业能力强、市场价格熟悉的论证专家,多方面保障采购需求的完整、明确、合规、公正,采购上限价格的科学、合理。截至2019年6月,共论证项目170余个,节约财政资金9000余万元。

  履约验收作为政府采购管理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影响采购结果和服务的质量,更是实现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的重要举措。荣成市财政局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履约验收责任,明确履约验收要求,严格追究违约失信,采购结果“物有所值”,切实发挥了采购人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履约验收行为,

  荣成市财政局上半年共对36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使用专家80多人次。目前,荣成市政府采购已初步建立了履约验收监管体系,督导采购人严格履行验收义务,对投资额较大或技术较为复杂项目,定期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行为。并且严格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提醒并积极协助采购人组织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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