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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公管局:以制度为抓手,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发布日期: 2019-09-16     来源: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行为事中事后监管,淮南市公管局于9月11日召开代理机构例会,会上讨论新制定的《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完善代理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与暂停交易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信用扣分达到5分、10分、20分后,系统将暂停该代理机构承接新项目1个月、2个月、6个月。信用扣分达到40分的,则暂停该代理机构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接业务,以制度为基础,以信用评价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会上陈家雪副局长对招投标代理机构今后的管理做出三点指示: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效率;二是要加强能力培训,规范项目委托;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健全制度,从源头和制度上解决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构建以信用评价为机制的考评制度,倒逼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促进招标采购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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