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9-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指导文件,为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支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认真学习贯彻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筹组织协调,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通过近7年的努力,中心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运行体系,推动了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和腐败问题发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信力、影响力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改善。
健全完善运行体制机制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证
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中心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协调和领导,积极向上争取、横向协调,着力构建管理顺畅、运转高效、配合联动的运行体系,解决了机构职能调整、人员经费保障等一系列困扰发展的现实问题。本轮党政机构改革,撤销了市公管办,将原公管办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市住建局,将公共资源交易协调管理职能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理顺了交易管理体制,厘清了各部门职能职责;比照自治区交易中心增设了管理协调科、交易管理科2个科室,充实了人员和编制,切实强化了中心对外协调联络力度和平台内部规范管理深度;协调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经费保障事宜,解决了员工后顾之忧,为后续优化管理提供了基础条件。
构建完善电子平台体系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首要载体
构建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作出的重要要求,也是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需求。中心积极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升级完善现有房建市政交易系统,与市政府采购办合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系统,积极对接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合作使用北京产权交易所“权益互联”系统;主动上门对接交通、水务等部门,加快推进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延伸系统应用覆盖面,上线建设工程交易手机APP,实现投标人手机端投标与信息查询、中心端项目进场审批与确认等功能;推出政府采购数字版中标通知书,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管理,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了极大便利;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组织编制中心信息网络规划,探索开展网上开标工作;产权系统开创性引入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人招选挂牌项目,首宗投资预算为1.3亿元的项目已成功摘牌;中心交易系统进入市云计算中心运行,并获得由公安部颁发的《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引入“白细胞”主动防御操作系统免疫平台,极大提升了信息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出台场所巡查和监控音视频管理制度,加大对交易场所设备的巡检维修力度,加强交易数据汇总、分析和核查,有效提高了数据传输报送准确率。
全面优化改善营商环境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不断优化和改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对于释放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心不断简化优化交易流程,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地服务交易主体。取消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环节,全面推行网上审查;简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退付程序,超出投标有效期后,系统自动实行原路退还,目前中心已基本实现无滞留保证金;实行开评标场地网上预约,简化企业诚信库系统入库程序,企业可自行上传和修改资料,极大方便了交易主体;推行“网上竞价/电子商城+阳光验收”采购模式,政府采购时间由20天缩短到最多3天,受到交易各方一致好评;集中清退历年滞留的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2459万元,惠及企业294家;从今年3月1日起,取消资质入围类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为企业年均减负约300万元,大大降低了政府采购参与门槛。
不断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
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是推动公共资源高效公平配置的重要举措。中心在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革思路,深化工作举措,力求释放更多更大改革红利。大力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投入大量精力和资金,建成高标准远程异地评标室,与鄂尔多斯市远程异地评标形成常态化,实现了市本级与旗县分中心异地专家共评、音视频交流对话、投标人澄清、评标报告互签和全程跟踪监控,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极大缓解了旗县专家资源不足的问题;创新引入自治区首家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截至今年8月底共新开电子保函388笔,总金额达6540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负担;与建行合作探索“政采云贷”,向中标小微企业提供从融资申请到额度测算、审批、签约、还款的全流程线上贷款。
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抓手,也是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基本依据。中心在2018年实行进场交易各方不良行为通报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公布15项代理公司、5项专家不规范行为和40项专家评委严重迟到行为,并及时向自治区交易中心和各行业监管部门推送;推进完善专家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专家考核评价,升级评标室门禁系统,组织行业监管部门、代理公司、软件开发公司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完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考勤功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专家评价和考勤功能。
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保障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我们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中心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忧患意识,积极推行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通过对交易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和深入分析,实施了面向交易主体、监管部门、交易平台和工作人员等一系列规范举措,保证各类交易行为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丰富防范手段,配合行业监管部门落实技术标暗标评审,全面启用“专家电脑抽取”“系统自动通知”“电子身份验证”“变声答辩”等技术手段,确保投标人与专家“零接触”、投标人信息“零泄漏”、交易竞争“零干扰”。完善现场记录管理,实施全流程、全方位音视频数字见证,交易数据向市纪委监委、监管部门同步推送,构建了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纪检监察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建立风险防控动态调整机制,梳理排查交易环节和岗位廉政风险226条,制定防控措施255条,建成自治区首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教育基地。
着力提升交易服务质量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和服务质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心在认真学习贯彻的基础上,出台了落实分工方案,力求稳步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和效率。创新服务模式,建立服务对象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和房建市政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工作台账,逐项研究改进措施,着力解决交易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拓展服务深度,先后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及电子保函应用培训会、全市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场集中解答从业人员遇到的问题,极大提升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夯实服务基础,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编制形成《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体系》,涵盖服务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3类225项的标准规范,正在履行书面程序争取国家标准化试点。
找差距、抓落实、敢担当、善作为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面对加快推进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大数据应用、档案数字化存储等新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距离上级要求和服务对象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如:首批“应进必进”项目中仍有部分项目未进场交易,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仍需完善,高技能网络人才奇缺,现有交易场所满负荷运行等等。这些难点和痛点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念、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以扎实有效的举措破题解困,全力以赴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牢固践行服务宗旨,以党建为统领,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为依托,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全面防控交易风险,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继续走在自治区前列,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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