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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交易中心:推进政府集采公平竞争

发布日期: 2019-09-29     来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近期,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为使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研究具体措施,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关于信用记录查询证明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再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等纸质材料。二是对于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的,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要求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三是对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简化进行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四是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降低投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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