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10-09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项欣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项欣】“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原动力的重要体现,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政府采购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至关重要。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国家在行动
2018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要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水平;要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要大力保护产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其中提到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并组织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
2019年7月26日,财政部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有关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就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事项,下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38号文),《通知》的印发,指出了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要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要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要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要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 。
2019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中强调要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要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要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其中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地方在行动
国家层面在行动,地方层面也不甘落后,福建、广东、广西、河北、河南等地纷纷出台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政策通知。
今年5月24日,福建省财政厅出台《十六条措施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要通过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提升透明度,营造更加高效便民的参与环境;加强监督引导,营造重信守约的信用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参与成本;发挥政策功能,激发创业创造活力等5个方面16条实施意见,提升福建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8月27日,广东省财政厅为促进广东省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在转发38号文的同时就规范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和合同、科学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采购文件领购要求、规范供应商质疑答复工作等四方面事项进行了明确,并就38号文部署的5项措施进行对照落实。
8月17日,广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指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并列出了九类将重点清理和纠正的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近年来,深圳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在政府采购领域全力推行“1234”工程,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优质营商环境。“1234”工程即建设一个市区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方便企业参与投标 ;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和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两项措施,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推进订单融资改革、预付款制度改革和付款提速改革三项改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公平有效投诉处理机制、合同履约抽检评价和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四项机制,引导企业公平竞争。“1234”工程的推行,有利于深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优化,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公平性。
8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时指出,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38号文,并提出了4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照清理问题,如期完成清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有关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以确保财政部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措施落实到位。
近年来,桂林市财政局主动作为,推出取消政府采购报名环节、优化政府采购保证金制度、扩大协议定点采购范围等多项有效措施缓解投标企业资金压力,让企业“轻装上阵”,积极为企业发展打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叶刚表示,“这是因为做政府采购不光是要为政府省钱,还要为企业着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十分重要,要多向民族企业和中小企业倾斜,给这些企业一个更宽松的发展环境。”
日前,河北省财政厅转发了38号文,并就清理内容及分工进行了明确,同时提出了对由多家供应商中标成交项目的清理及要求。对已采购项目的清理要求凡采购过程中已明确服务标准、定价的,可按原约定执行,但需补充明确二次选择规则;对尚未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应当在明确服务标准、定价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择优选择供应商,遵循量价对等的原则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目前下发的文件对时限、清理责任主体、入围方式的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各设区市提交的清理报告,进行梳理汇总,并适时公开,做好38号文件的落实工作。”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透露。
今年7月,河南省财政厅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印发《打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组合拳》的通知,其中提出了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等6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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