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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扬尘防治不力者招投标将受限

发布日期: 2019-10-09     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加大对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企业的惩处力度,亳州市公管局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招投标的一项重要内容,限制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市、县区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同时,市管局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惩戒,并将行业主管部门对因扬尘治理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的处理结果应用到招投标工作中,确保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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