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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开展政采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0-17     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财政厅、鄂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鄂州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开发区)和各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各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负责组织督促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开展清理工作,各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督促本地区预算单位开展清理工作,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清理工作。

  及时填报情况。各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9月26日前登陆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填报清理情况,并将书面清理工作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各区(开发区)财政部门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本地区的书面清理工作报告报送市财政局。清理工作报告要对本部门或本单位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发现的问题、清理和纠正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并对优化鄂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强化政策学习。各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以本次清理检查为契机,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公众参与清理工作,监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清理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可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收到的明确可查的线索,要重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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