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10-21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透明、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荆门市行政审批局制定了《市行政审批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荆门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试行)》《荆门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荆门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试行)》。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审批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网站和局门户网站,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和服务窗口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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