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10-24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10月23日,江西省长易炼红主持召开第3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强调要聚焦民生关切,增强改革实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决定,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与;药品范围为国家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中选药品。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坚持依法合规,确保专项采购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作用;坚持平稳过渡、妥当衔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有序推进国家试点扩面和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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