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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综合类交易“试点项目”将全面实施

发布日期: 2019-10-31     来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0月29日,由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的“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20-2022年电客车碳滑条框架采购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顺利完成开评标。该项目评审与往常不同,这是综合类交易项目首个实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进评标室试点项目。

  实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进评标室,是为了实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两者相对独立又各司其责,确保评标委员会完全独立“无干扰”完成评标。为此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了细致的前期工作。一是确立基本原则。在全程音视频监控下,项目评审环节增设“评审前准备”、“评审后核验”环节,做好项目评审服务。遇评标委员会提疑、询标,须严格履行程序并登记备案,无特殊、异常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中不进入评标室。二是设置参照流程。对项目在完成开标后的交易流程节点加以明确。在评审准备环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做好标书运送、摆放、资料准备等工作;在正式评审前,需向评标专家作项目情况介绍、对已公开的招标文件条款及评标办法进行解释;在询标答疑环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室外联系、协调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完成询标;在评标结束后核验环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汇集、核对评审资料。三是明晰内部分工。交易中心综合交易处、现场管理处紧密配合,就交易服务流程、评审保障等方面明晰职责,共同维护和服务项目评审秩序。

  探索实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中不进入评标室,旨在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行为,为评标专家提供“免干扰”的独立评审工作环境。下一步,综合类项目将进一步推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中不进入评标室的做法,提高综合交易项目评审质量,推进项目评审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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