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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三个立足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 2019-11-05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李金红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李金红】今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发展为路径,坚持三个“立足”:立足两个“应进”,统一进场管理;立足效能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立足阳光规范,优化服务管理,加快推进“不见面”交易,全力建设阳光、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效更提质,不断提升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

  立足两个“应进”,统一进场管理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施晓东介绍,根据常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中心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尽进”的原则,加快推动列入目录的项目进场交易。

  今年以来,除已进场的医用耗材与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交通和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外,教育装备采购、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以及经营权转让、增资扩股等交易项目也有序进入市本级或辖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为统一进场管理,中心还推动实施统一项目编号管理,制定《项目统一编号规则》,对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先行开展编号工作,实现统一管理、一号可查。目前,中心正在制订统一进场交易防伪凭证,使所有进场项目拥有“身份证明”,并实现网上自助查询、下载,努力打通“不见面”交易“最后一公里”。

  常州市交易中心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针对轨道交通工程、文化广场二期工程、横粮浜地块改造工程等建设工程招投标重点项目,主动上门服务建设方,高效对接各项交易工作,助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同时,高效完成春江镇污水管网建设运维等 PPP 项目、新北区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项目、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载设备更新项目、北港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等一大批事关城市发展、涉及民生保障的政府采购项目。

  自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发布以来,进场交易的资产权属类项目数量不断增多、类别不断扩展。今年起,中心开始探索实施国有企业资产包转让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国有企业资产包交易项目 3 项,成交金额 5.21 亿元。中心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较好地推动了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有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立足效能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施晓东主任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全流程“不见面”交易,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全面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常州市交易中心全面推进交易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以“不见面”交易为目标,全速推进政府采购及新国有产权、土地和矿业权三大交易系统建设和运行,加快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同时,加紧实施“不见面”开标软、硬件改造,并于今年 5 月 23 日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首个项目,标志着常州市正式迈入“不见面”开标时代。参与开标的各类市场主体在线实时感知开标过程和开标信息,彻底摆脱空间地域限制,省去往返交易中心的交通费以及可能产生的住宿等费用,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开标过程中,投标人若遇到任何疑问都可在线上互动交流区内提出,主持人将在线及时答复。“不见面”开标系统依托通信数据隔离技术,还能够有效阻断各方主体在交易、评审阶段可能出现的不正常接触,为预防围标串标,实现交易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立足阳光规范,优化服务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积极深化平台整合,必须打造“规范”牌,做好“服务”文章。为此,常州市交易中心持续推动优化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标准、强化服务管理。

  优化完善政府采购服务模式。常州市交易中心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将物业服务、政府采购工程和公务用车维修等三类项目由原来“一单一招”模式改为定点采购模式,从而大幅提高采购效率,有效促进各供应商之间良性竞争;同时,通过修订完善政府采购标准化文本、取消供应商投标报名环节、减少领取标书以及资格审查时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措施,进一步精简政府采购审核管理事项。

  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以参与国家级政务服务管理标准化试点建设为契机,常州市交易中心加快构建以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四类业务流程标准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体系,使运行管理更加完善、业务流程更加规范,有效促进服务水平、质量双提升,让市场主体“更满意”。目前,中心标准化工作已经逐渐步入正轨,现已编制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四类业务40 项标准。下一步,常州市交易中心将认真抓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切实将标准化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常州市交易中心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招投标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并组织各代理机构参加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考试,明确考试不合格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不得进入常州市建筑市场承接代理业务。此外,中心拟将出台场内代理机构“负面清单”,加强代理机构场内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积极培育和打造“阳光透明、自律诚信、运作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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