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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县区一体化”运行打破信息孤岛

发布日期: 2019-11-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刘娜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刘娜】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社会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诉求,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调结构、转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举措。兰州市本级与8个县区分中心整合建立的“市县区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良好,目前基本实现了统一设施和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监管措施的“六统一”运行机制。电子交易系统基本形成了全市统一、终端覆盖市县区的“一张网”局面。

  截止6月底,2019年兰州市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349项,交易金额226.59亿元。其中,工程建设类进场交易项目239项,交易金额90.47亿元;政府采购类进场交易项目437项,交易金额8.648亿元;国土资源类进场交易项目38宗,成交金额112.063亿元;县区分中心各类进场交易项目635项,交易金额15.41亿元。

  市县级深度融合,实现“一体化”运行

  2016年,依照国务院办公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并会同市公管办、市编办一起对各县区交易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交易场地等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征询了各县区对整合交易平台的意见建议。同时,中心还前往较为发达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学习先进的平台整合经验和具体做法,为整合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此基础上,中心配合市公管办起草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整合范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等内容。根据《方案》建议,2016年末,8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人、物、财整建制划转至市级平台,分别设为分中心并挂牌运行。

  各分中心“人、财、物”整建制划转后,中心开展了统一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有效解决了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掌握得不深不透的现状,中心整体干部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按照省发改委制定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标准(试行)》要求,兰州市中心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落实符合标准的县区分中心公共服务场所,分别为城关、七里河、西固、永登、榆中5个县区分中心打造了约800平方米的标准化服务场地,有效解决了县区分中心场地不规范、无封闭评标区、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梳理业务流程,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县区分中心交易规则,在原有22项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县区分中心业务受理范围》《县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业务流程》《县区分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业务流程》《县区分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业务流程》等14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分中心的业务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开评标管理办法等具体工作环节,基本实现了统一设施和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监管措施的“六统一”运行机制。

  统一电子交易系统,便捷各交易主体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进程,建立了全市统一、终端覆盖市县区的电子交易系统,基本形成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一个系统、一套办事流程、一套制度规则、一体化信息公开和共享”的局面。统一的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后,减少了各县区交易系统使用维护以及投标人在市级和县区交易平台重复办理数字证书的费用,有效减轻了投标人的负担。

  中心建成了“一网三平台五系统”,“一网”即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平台”即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监督平台,“五系统”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专家抽取系统、国土资源交易系统、电子评标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已实现了工程项目网上报名、标书下载、开标评标等全过程的电子化。建成了信息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监控及监控中心、网络及程控语音、UPS及机房建设、音视频系统、门禁系统和自动办公系统等信息化硬件配置。开通运行了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实现了土地挂牌出让网上交易,大幅提高了国土资源交易工作效率,方便了竞买人。完成了网上缴退投标保证金收取、缴纳与项目的绑定,增加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性,提高了时效性,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市县区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成后,逐步打破、打通了信息孤岛,已招投标主体只需关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就能获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参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为招投标各方主体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交易服务。

  专家库共享,评标专家扩至5400人

  在专家库建设方面,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实现了与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为做好省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积极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省财政厅和省建设厅进行沟通,实现了与省级评标专家库共享,评标专家由原来的2000名扩充至5400余名。同时,建立健全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对进场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及时记录,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切实保障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此基础上,开发搭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诚信平台,曝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不良行为及黑红名单,拟定了《“红黑榜”管理暂行规定》,并在中心网站设立了“诚信平台”窗口,专门记录场内交易失信行为,为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中心还制定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信用报告应用办法(试行)》,明确了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并把评价等级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的一项评价依据,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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