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11-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张丽丽】10月15日,安徽省“政法综治江淮行”系列采访报道团来到了芜湖市,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市住建局等行政监督部门具体介绍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做了详细的介绍。
据了解,今年以来,芜湖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行业治乱工作中积极探索,依托“制度+科技”的手段,运用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预判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招投标领域整治长效机制,打造监督行政执法“慧眼”,成效显著。
抓住“三个环节”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安徽省各地市深入推进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坚持建机制、明法规、抓重点、重长远,综合精准施策,科学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在线监管,进一步推进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部门协同与内部防控相结合,跟进督办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持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芜湖市委市政府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调研分析招投标领域非法转包分包、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芜湖市公共资源局重点围绕2018年以来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7个方面的整治内容,认真抓好“重点摸排、打击整治、建章立制”三大重点环节,深入排查和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具体在线索摸排甄别、案件跟踪处理、完善长效机制和服务经济全局上持续发力。芜湖市公共资源局首先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务求整治成效;其次加强协调配合,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做到信用惩戒、行政处罚、刑事立案、审批公诉相结合,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再次压实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作为,形成“谁排查、谁负责,谁移送、谁负责”机制,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完成各项规定动作;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借助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优秀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件办理情况,形成强有力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运用“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精准打击
当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都非常隐蔽,需要借助科技手段来破解。芜湖市公共资源局积极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科学构建预警分析、类罪分析核心模型——“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的数据交互分析,为串通投标线索排查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今年7月10日,“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评审会在芜湖市召开。来自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及经侦战线的7名专家在听取和观看了模型建设整体工作的介绍和演示后,进行了材料查验和现场提问,最终以90.28的高分顺利通过评审。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该模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推广性,必将成为震慑串通投标犯罪、净化市场交易环境的一把利剑,具备全国列装的条件,同意模型在全国列装和推广使用。
在工作中,芜湖市坚持“发现及时、打击精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总体要求,依托已列装“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充分运用大数据实现对招投标流程的全程监管、智能预警、精准打击,深入推动形成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打击串通投标工作长效协同机制,进一步营造了运行规范、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目前,芜湖市公共资源局依托“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对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集中筛查,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发现和信访举报案件,全面排查了一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锁定涉嫌违法违规线索,为专项工作筑牢坚固基础。
完善重大异常情形报告制度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除了坚持高位推动,创新手段之外,还需要健全制度,完善制度保障。例如,近年来,芜湖市加强对政府性资金项目评标评审环节的规范管理,但是在招投标机制建设、监督管理及执行落实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和不规范事项。政府性资金项目评标评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形成了一些不良行业风气。芜湖市公共资源局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性资金项目评标评审活动质量和效率,及时处理评标评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异常情形,保障评标评审活动的顺利进行,联合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医疗保障局、数据资源管理局制定《芜湖市政府性资金项目评标评审环节重大异常情形报告制度》。
在今年开展的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凡芜湖市行政管辖范围内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项目评标评审环节出现异常情形,需进行重大异常情况报告。评标评审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使用相同锁号的造价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异常接近采购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评标评审专家打分畸高或畸低的重大异常情形,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行政监督部门处理。评标评审环节出现电子招投标系统异常影响评标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重大异常情形,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立即报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制度实施以来,招标(采购)人认真落实招标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督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对评标评审环节重大异常情形进行报告,进一步强化了招标活动监管,加大了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奋力营造“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此外,坚持信用评价,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投标人、代理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和黑名单制度,修订公共资源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地将把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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