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11-14 来源: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近年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保证金退付流程复杂、超期未退常发等问题,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优化投标保证金收退工作,实行保证金本息一并退付,破解投标保证金周转缓慢瓶颈,有效减轻投标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优化缴纳截止时间方式,有利工作和便企利民两保障
为防止围标串标,确保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不被泄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本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设定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为投标截止期的前3日。保证金缴纳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缴纳并成功绑定的投标人数量是否已达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形成有效竞争的数量(即:三家或三家以上),其名称及准确数量保密,避免开标时投标人不足法定要求导致废标,造成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投标人交易成本增加,延误项目交易周期。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由开标前3日调整为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降低投标人资金占用周期;同时于2019年11月5日在系统中启用保证金虚拟账户功能,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随机自动生成虚拟账户,进一步加强投标人的信息保密。
改进保证金退回流程,提高投标人资金周转效率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优化服务的角度出发,改进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一是取消代理机构向项目负责人提交退款申请环节,改为中标公告发布后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二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上传至交易系统中后退还,无需再行提交合同文本,大幅提升投标企业资金周转效率,解决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长期积压,投标企业流动资金匮乏的问题,得到了投标企业和代理机构的高度好评。
保证金本息同步退付,充分保障投标人合法权益
自2019年11月1日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投标保证金退付时实施本息同退,系统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自动计算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一并退付,实现了投标企业保证金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投标企业的权益。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将区块链技术、互联网+、大数据运用作为电子化交易系统升级再造的技术突破关键点,将金融服务功能作为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投入运行后的金融服务平台将免费承接市场主体需求,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投标人少跑路”,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的供给侧精准对接,推动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应用,真正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一步深化平台整合共享,进一步“提效能、降成本、优服务”,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发展和三门峡市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努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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