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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运用“五+”模式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发布日期: 2019-12-09     来源:山东省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近年来,高唐县委、县政府紧紧把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大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度实施平台整合,优化交易流程,把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出让、药械采购统一纳入平台,在不断创新中探索出了一套可供复制推广的高唐“五+”模式。截至目前,该县已交易项目576宗,交易总额132.39亿元,节支2.51亿,节支率2.3%;增收3.45亿元,溢价率15.2%。释放改革红利明显,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平台之外无交易,平台之上全公开”。

  建机构,推行“共产党员+”,铆足深化改革的源动力

  为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高唐县打破原有机构设置,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出让、医疗器械采购等职能分别从原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国资局、卫生局剥离出来,整合后统一赋予新成立的政府采购中心(挂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唐分中心的牌子),隶属于县政府直接领导,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在人员调配上,党员占有率达90%。作为专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平台,该县政府采购中心依靠党务和业务的深度融合快速推进改革,在实践中推出“共产党员+”模式,通过“统筹划块、党员认领、一员牵头、全员推进”的方式,将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一网揽尽,纲举目张。

  一是推行“共产党员+廉政”增强廉洁意识。建立高标准“党建办公室”,邀请纪委监委授课,打造 “廉政文化立体长廊”,悬挂党建教育图板、名言警句和廉政警示图片,形成了“一‘招’不慎,满盘皆输”的廉政文化。

  二是推行“共产党员+制度”规范干事行为。大处着手,编印《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把权力关进“笼子”;小处着眼,及时完善《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编》,以制度约束行为,形成了“大事守纪律,小事守规矩”的团队风格,提高了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推行“共产党员+学习”提升综合素质。通过“政治统学”、“业务领学”“成果分享”,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做到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定期开展集体讨论交流心得,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

  四是“共产党员+创新”勇闯改革新路。两年来,在打造改革模式、加强中介管理、提高交易质效、扩大交易知情权等方面已推出五项创新成果,得到上级业务部门认可,形成了“既要千‘招’会,也要一‘招’精”的创新文化。

  五是推行“共产党员+考评”调动担当落实的激情。出台《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重点考评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和创新创业激情,实行百分制,每月一统计,年终总评比,用典型带动争先创优,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服务理念、增强奉献精神。

  定模式,推行“中心+平台”,加大深化改革的整合力

  改革之初,高唐县委、县政府通盘考虑,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模式定位为“中心+平台”。中心,即政府采购中心,属于招标代理的“国家队”,履行集中采购职能;平台,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国家采购目录之外的项目提供服务、场所、设备和资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产权出让提供交易平台。

  一是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做强中心。高唐县是聊城市首个开展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县级“官方代理机构”,通过省、市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出台了《高唐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推动集中采购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步开展,并为上级总结了经验,走通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先为上级趟路,后随上级跑步”的改革路子。此外,将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下货物的零星采购纳入“网上超市”,利用超市采购的便捷性,及时满足采购需求。目前,“网上超市”供应商近已100家,商品包含办公自动化设备、教学专用器材、文体设备、办公耗材等多项种类,为下一步引进电商打好了基础。

  二是推行电子化交易,做优平台。作为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试点县”,高唐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运用电子化交易系统落实上级政策,开通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水准。对纳入平台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出让、医疗器械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让“人在路上跑”逐步变为“文档网上跑”,使交易各方主体享受到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性、公正性。

  立章法,推行“1+N”制度体系,增强深化改革的约束力

  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多领域,影响面广,工作流程复杂,公众关注度高,始终处于改革创新的“前沿阵地”,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至关重要。高唐县自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以来,紧跟国家政策,制度为先,通过不断的摸索实践,创新推出了一系列切合县域工作实际的制度规范,推进交易改革驶入深水区,渐入佳境。

  一是先行出台《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写好“1”。将方案作为统领,框定整体工作脉络,对工作开展过程所涉及的交易范围、考评办法、服务标准、部门职责、监督管理进行细致规范,形成刚性约束,确保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不走样、不越界、不缺位。

  二是制定多项配套管控制度续好“N”。高唐县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根据需要,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依据交易类别,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流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产权竞买操作手册》《采购人须知》等操作规范,分门别类,针对实施;编印《政府采购中心内控制度汇编》,明确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确保工作到岗,责任到人,风险防范到位。后续制度,择机而出。

  “1+N”制度体系的建立,为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快了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交易市场改革进度。

  扩监督,推行“官方+群众”,加大深化改革的穿透力

  为保障交易的合法合规、阳光透明,高唐县大力延伸社会参与度,拓宽监督层面,形成了“官方+群众”的“6+1”监督模式。

  “官方”监督,一是重点项目报备或邀请纪检监察部门驻点监督;二是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等行业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相关行业监督;三是利用网站及各部门法定媒体,全程发布交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交易场所内部设置无死角监控、拾音器设施,对接上级公共资源交易监控专线,实现网上实时监督;五是交易过程通过LED大屏幕现场直播,接受在场人员现场监督;六是交易过程中实行科室内部三级审核,互为牵制,强化内部监督。

  “群众”监督,在“官方”监督体系的基础上,再推进一步,邀请辖区内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基层声音的群体,对重大民生项目的交易过程进场见证;此外,每季度选取一天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向社会公众开放交易场所,向群众介绍相关政策法规,使其零距离了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破除交易的“神秘”,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构筑“官方+群众”的“6+1”监督体系,真正将公共资源交易置于多元监督的透明 “玻璃屋”中,确保了交易的公开、公正,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服务效能逐步向好。

  管中介,推行“场内+场外”,增强代理机构的公信力

  社会代理机构是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重要一方,其执业素养关系着交易能否顺利推进。针对国家放开资质、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高唐县推行了“场内+场外”模式,内外结合,双管齐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诚信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优化了营商环境。

  “场外”管理提高素质。一是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分级测评。在县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等管部门的监督下,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招标代理分级测评,划分为A、B、C、D四档,“倒逼”招标代理机构提升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测评以业务知识和专家综合评议为内容,通过电脑答题、现场答辩、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对在该县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系统摸底,为交易项目择优选取代理机构提供了第一手参考资料。截止目前,该县已顺利完成两届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分级测评,共有70余家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与。二是开展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定期+日常”培训机制,每半年邀请行业专家、市中心交易平台技术骨干对在该县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交易实务、系统操作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建立代理机构业务机构交流微信群,随时转发最新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及时解答代理人员的疑问。

  “场内”管理约束行为。一是制度约束。制定出台《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代理机构的业务职责及违规操作负面清单;配套制定《代理机构诚信评价表》,实行扣分制,由采购人、监督机构、交易平台管理人员分别对代理机构的场内行为进行评价,对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扣分,综合扣分情况进行奖惩。

  二是人机结合巡场管控。由监督机构人员不定期对进入交易现场巡查招标代理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即时处理;平台管理人员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及时发现不规范行为,通过对讲设备进行劝阻,拒不改正的进行视频抓拍,曝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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